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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他来说。
第二日。
老大一早起床去干活,看到一名陌生人骑著马经过自家的牧地,立刻开始警惕起来。
胡人已经销声匿迹。
他们归化县多年没有听到过胡人的消息,可他小时候一家人担惊受怕的记忆并没有消散,看到陌生人的时候,第一时间取下后背的鸟统。
手忙脚乱的想要掏出火折子,这时候才发现没有带。
心里越发懊悔。
新的发枪不需要火折子,也不需要提前点燃火绳,但是质量不稳定,价格也昂贵,是普通鸟统的三倍,所以和父亲一样,他也舍不得买。
「好安达。」
那汉子发现了老大的动作,露出笑容打招呼道:「好兄弟,我是路过的客人,要前往大同,能不能讨口水喝?」
听到熟悉的大同口音,那汉子才安心了下来。
安达虽然是胡人的称呼,不过叫的挺顺口,也挺有意思,许多人有时候也会叫。
管他是谁的。
自己就用了,怎么滴。
「好,跟我来吧。」
确定是客人而不是敌人,下定决心去买燧发枪的老大露出热情的笑脸,不光要给对方水喝,还一定要留下对方吃饭。
不光老大如此,得知来了客人,老汉全家人都围著来接待。
又过了一会。
隔壁的牧场主也带著家人来了。
虽然昨天才发生了不愉快,但是并不影响他们听到有客人来到后的热情。
「我父亲是军人,死了。」
「我哥也是军人。」
「我和我哥都在孩童军长大,孩童军可有意思了。」
「嗯,我母亲不容易,一个人把我们辛苦拉扯大。」
「我父亲死的伟大,我哥也是我的榜样。」
「我以后大概也会死在某一个地方,不过我一定不会后悔,并且我很骄傲。」
十七岁的杨荣,一点也看不出少年时期的怯弱。
与当年只敢跟在哥哥后面的那个胆小的孩子全然不一样。
对死亡的轻描淡写,浑身的自信,不光吸引了牧户们,两家人的小女儿的眼睛更是一刻也不移开,盯在杨荣的身上。
「我想把家里的女儿嫁给你。」
张老汉主动说道:「嫁妆是两头牛。」
「我给三头!」
隔壁的陈老汉立马说道。
他们可没有胡人的风俗,因为胡人人口少,与内地交流又困难,所以需要引入外地人的血脉,让自家女人出来接待外地行人。
他们虽然也人少,但是与内地交流频繁,所以没有继承这样的风俗。
但是也对婚姻大事上采取了主传的态度。
杨怀无可奈何。
这是他最怕的,也是他们同袍最怕的。
牧户们太热情了。
至于欺骗?
那是绝对不行的,人家找上了军营,想不负责任是不可能的。
走到哪里都是热烈的目光。
杨怀骑上自己的战马,整理好自己的装备,在两户牧民们恋恋不舍的目光中离开,张老汉家的老二下定了决心加入军队。
不久,骑上自家的战马,带上大哥为他买的燧发枪,同样前往了大同。
按照杨怀的介绍,前往归属于枢密院的储兵部,那里负责招兵。
需要五户邻居的联保。
牧民可以减少为三户。
证明是良家子。
然后要考较力气,认不认识字,能不能基本的交流......然后考核通过,成为一名普通士兵,每个月的俸禄为一两银子,第第二年开始逐渐长到一两五钱,士兵中最高的军饷为二两五钱。
赵寡妇得知儿子牺牲后,不再参与工作了。
整日以泪洗面。
「娘。」
老二回家,看见儿子,赵寡妇开口第一句说道:「儿呀,你退伍吧。」
「娘,儿子无法答应。」
杨仁为难道。
军人的荣誉,受到的追捧,一切的种种待遇,都让他无法放弃。
更有和同袍们在一起的时候,那种一往无前,任何敌人都不放在眼里,这种巨大的力量实在令人沉醉,他不想回来当个普通人。
「呜呜呜。」
赵寡妇哭的越发伤心。
「儿子回来给娘找个儿媳妇,生个大胖小子。」杨仁笑道。
赵寡妇无奈的摇了摇头。
安抚好了母亲,杨仁来到一处地方,普通的宅院,门口挂著「明志社」三个大字招牌。
明志社诞生于孩童军。
当年还是哥哥拉著自己加入的,没想到物是人非,想到多年前在孩童军的回忆,杨仁眼圈不禁有些红润,开始想大哥了。
「同志,你遇到什么困难了吗?」
一名刚要离开的少女停下脚步,怀里还抱著书,穿著蓝色的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