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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把个人资料填得一团糟,按上面的信息,他今年应该是一位八十多岁定居海外的澳大利亚老奶奶。
本来玩微博就是只看不发的,他只想着靠这个挡一下骚扰消息就够了,没想过会真的交到一个聊得来的网友。
更不想见面后把聊天场所改到被窝里。
被窝应该用来干别的正事!
短时间内提了两次见面尤其可疑。幸好被蓝岚提醒过,比起见面时的尴尬,还是直接在第一步就拒绝更省心。
解决了自己的问题,文颂回到家,一边洗漱一边想待会儿要怎么跟秦覃交待。
很可惜。即使不混圈子,显然偶像主动提出跟粉丝见面不会是常有的事。给秦覃发微信时他稍微润色了一下,说自己那朋友最近学业比较繁重才抽不出空,好歹照顾一下师兄的面子。
秦覃听闻自己被拒绝倒还挺淡定的,回句知道了就接着问他明天几点下课。
小区门口分别时,文颂原以为他的“明天见”只是指要跟粉丝见面。
秦覃却说:“跟你。”
“带你出去转转。有想去的地方吗,哪里都可以。”
……?!
文颂退出微信又重启,这条语气熟稔的消息仍然停留在他们的聊天记录里。
不可思议。
隔天秦覃真的来接他下课,准时准点地出现在教室外,被过路的小师妹一阵乱瞄,偶尔有鼓起勇气过来搭话的,都被指指耳机线再摆摆手的动作给劝退了。
文颂在教室里瞄见,心里有点纠结,等到同班都走得差不多了才慢吞吞地出来。
秦覃看见他,摘下耳机还朝他招手。
“……”
就这么两步远的距离,一出来就看到了。他再一抬手更惹人注意,刚下课走廊里是最热闹的时候,关注的视线成倍增多。
大概是身为帅哥被围观已经习惯了,才会不在意别人眼神。文颂站在旁边压力骤增,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用接头的语气说,“去哪里?”
“先回宿舍把课本放下。”
秦覃自然道,“路上说。”
他的态度忽然变得随和了很多,像对待一个颇有交情的老朋友。
文颂思来想去找不到别的原因,只能归结为他感冒时两人曾经在宿舍里共度过一夜的交情。
真是人不可貌相。这位师兄虽然偶尔反射弧有点长,但是人好单纯,表面上看着高冷,实际两只饭团一盒感冒药就被收买了。
一朵非典型高岭之花。
溯源求解之后,文颂没忘记在心底也夸一夸自己。
应该是被我的体贴打动了吧。
有意或无意,从这天起,他和秦覃迅速地熟络起来。大概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上午或下午或周末一整天,只要没课的时候都会一起出去,到处吃喝闲逛。
秦覃是c市本地人,从小在这里长大,对整座城市都很熟悉,即使是他只能凭印象描述个大概的地方,无论吃的玩的,都能准确地找到。
一口咬下去会爆出汤汁的鲜肉小笼,前朝旧路巷里刻了字的石板桥,路边的银杏树和瓦片上的青苔,夜幕降临后热闹非凡的步行街,全都是文晴故事里讲给他听过的一模一样。
声音,画面,香气和味道,这些帮助他渐渐对这个城市构建起最初的印象。而每一处都跟秦覃有关。
平心而论,这位师兄是个非常理想的玩伴,也可能是恰好合了他的趣味——除了每到一个景点就要讲个原创鬼故事,不知道是什么癖好。
文颂偶尔会觉得他心里藏着某种毁灭的倾向,才会讲出每个故事结尾主角都非死即疯的。整个c市在他口中都要蒙上一层灵异色彩。
当然,也可能是纯粹的“累了,编不下去了,毁灭吧”。
总之很怪,又很有趣。
文颂喜欢和他出去玩。
这半个月的日子便过得不再像流水,而是瀑布一样了。
蓝岚天天只顾着自己搞对象,等到没有约会时才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天天闷在家里看漫画的小兄弟。
于是打电话过来,问他有没有什么看得上的地方,说要陪他出去吃喝玩乐整一整。
彼时文颂刚下课,被安利了新的小吃,正迈着快乐的步伐要去下馆子。对这迟来的示好嗤之以鼻,用了不起的语气说,“不用你了!”
“已经有师兄先看上我了!我正在给他当跟班。”
“……”
秦覃走在他身侧,闻言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
陪吃陪玩陪聊天,八百年没去过的景点陪打卡,老巷子里隐藏的小店都给他挖出来挨个尝一遍。
谁给谁当跟班啊。
第11章
“什么师兄?”
蓝岚说完自己反应过来,“就你宿舍那个姓秦的吗?”
“秦师兄就在我旁边。”文颂及时提醒,“你想好再说话。”
“……打扰了。”
即使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蓝岚跟文颂对人的兴趣点完全不同,对奇怪的性格欣赏不来,“你们先玩,我排队候着。等小少爷什么时候有空了再来临幸我。”
“明明就是心虚了,怕我回家之后告状。”文颂嫌弃地挂了电话。
校道尽头没了树荫,秦覃示意他往自己的影子里躲一躲。
“走这边,小少爷。”
小少爷身娇体贵,晒会儿太阳就能脸红一下午。头一回见到还纳闷是在害羞什么,后来才知道只是皮肤薄比较敏感。
不仅陪吃陪玩,还给遮太阳。
感天动地师兄情。
“早上看天气预报还说会下雨呢。都是秋天了,怎么太阳还是这么大。”
文颂一边走一边絮叨。路口刚好赶上最后几秒绿灯,正要往对面冲,一言不合被命运捏住了后颈,“……干嘛!”
“走反了。”
秦覃拎着领子把人拖回来,转了个方向。
“下完雨就会降温的。”
C市和他故乡的气候不一样,干燥又闷热,这几天听他祈雨不是一回两回了。
起初他还会问路程规划,后来就连问都懒得问,完全听从安排。一边嫌弃天气太热走路太累,一边又对城市好奇,一问“去不去”就立马支棱起来跟着跑。
就又懒又爱玩,没见过这样的。
地标性的景点去过一遍之后,玩的地方对他吸引力就不太大了,还得是听见吃的支棱得更快些。
今天来尝的馆子招牌是鸡丝浇面,口味偏清淡,用料丰富,底汤精心熬炖尤其鲜美。
两人对吃食的口味相近,但都是喜辣偏重口的,能让秦覃推荐的清淡口味,想也知道得是特别美味才行。文颂吃得鼻尖冒汗,满意地给予认证,“真不戳。”
“二位吃得开心就好啦。”店员笑容满面地托着餐盘过来,“这是店里赠送的小甜品。”
文颂看着她对秦覃多加笑容,心叹跟着帅哥混饭就是这点好处,最近去的每家餐馆服务都很热情。
但可惜今天送的是两份焦糖布丁。他还没出声,秦覃先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