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及时当勉励 岁月易蹉跎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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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亲历凶案现场勘察,他和瘦子也都上了枷杻,被暂时监禁在一间临时腾空的牢房,有两名州院来的狱吏看着,严禁他俩彼此交谈。
    经此一日,秦晋之这才明白为何没有狱卒敢拿高瞻远这笔钱。
    原来命案的勘察极其严格,凶手若非计划周密行事谨慎,难免被查出蛛丝马迹。担任体究的刘炎山率领两名助手,协同两名仵作在牢房中细细勘察,秦晋之能隐约听到他们在讨论甚至争论。
    刘炎山和检验差官们忙到傍晚,才算将各项文书一一完成,捧在手里去向夏文荣汇报。
    夏文荣先看《验状》,那是对凶案现场的详细描述,查证死因和案情的关键文书。
    关于凶案现场位置、周围环境、死者尸体情况、现场物证痕迹都一一记录其中,对于现场勘验过程和死者尸体检验过程也都有详细说明,最后还有担任体究的检验差官刘炎山做出的检验结论,结论之下罗列着引出结论的全部检验依据。
    事实清晰明了,死者是当日午间在此牢房中被人殴击致死,后腰、胸腹都曾被人重击,致命伤是脖子被人折断。
    夏文荣看罢《验状》,随手递给马君恩,拿起检验差官亲笔画的被害人《正背人形图》看了一眼,对《检尸格目》看也没看,随手丢在桌上,道:“将三名嫌犯都带到州院吧。”
    这个案子没什么难的。从目前查明情况看凶犯不是从牢房外面进来的,那么凶案逃不出牢房,就在这三人之中。
    要么是三人中的某一人作案,要么是其中两人联手,要么就是三人都有份,一共只有六种可能。只要分开审讯,很快就能破案。
    秦晋之这下可好,尝够了司理院监狱的牢饭,又换到府院监狱来尝这里的牢饭。
    好在只过一次堂,案情就明了了。
    秦晋之的供词是说自己午睡了,听到打斗声响从梦中惊醒,正好看见青蟹用膝盖压断死者的脖子的过程。看见死者脑袋耷拉下来,他才喊的人。供出凶犯,让他没再挨上板子。
    同屋的瘦子就没那么好运道了。他的供词是自己睡着了,直到听见有人大喊杀人了,他才被吵醒。
    谢竹山不信,认为他有意隐瞒,当堂打了瘦子***板。
    瘦子哭爹喊娘,却不肯改口,坚称自己睡着了,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
    好在秦晋之的证词和青蟹的口供,以及现场勘验的结果完全符合,无需瘦子的证词也足以结案。
    但是谢竹山不肯,他不信青蟹只是因为进了牢房见潘金牙眼神不善,就在一怒之下弄死了潘金牙。潘金牙说他有极其重要的情报要面见奉圣州宣谕招抚使刘保质,却刚好在刘保质赶到幽州城的前一天被人弄死在牢房里,这也太巧了。
    谢竹山和刘保质见过面以后,更加不相信这个青蟹。
    这家伙入狱已经数月,却没有人知道他的姓名来历,家在哪里。怎么就忽然换了牢房?怎么就暴起杀人?杀的还是一名自称有情报的反正寨主。
    其中必有隐情。
    谢竹山心想,这种凶徒连姓名都不要,祖宗都不顾,不动刑是不会招供的。青蟹也真的硬气,堂上被打得皮开肉烂仍然坚不改口。
    录事参军夏文荣劝道:“恩相,青蟹熬刑不肯改口,莫非所言非虚?”照例,府衙内幕职官和诸曹官在知府面前自称晚生,称知府为堂翁或堂台,但谢竹山加了签书南枢密院事衔,因此夏文荣奉承他为恩相。
    谢竹山正在气头上,怒道:“朝廷刑具正是为这种亡命凶徒所设,且看他能熬到几时。”
    夏文荣道:“恩相所言极是。此等凶徒理应明正典刑,以儆效尤,莫要在公堂上出了差池,不如收入狱中,慢慢炮制他,不愁问不出实情。”
    谢竹山明白他的意思,堂上施刑过度致犯人死亡,不但会令自己名声受损,还会招致俗称南衙的南枢密院降下处分。
    将犯人交到狱里,狱中自有一系列上不得台面的酷刑,即便在狱里将犯人折磨死了,狱卒也有法子掩饰。
    于是,谢竹山点头,暗示夏文荣去布置私下刑讯青蟹,然后宣布退堂,将青蟹权且押回牢房。
    牢狱之中,刑求犯人口供,确有多种法外狱具,曰掉柴、夹帮、脑箍、超棍,施展起来能令人痛彻骨髓,几于殒命。
    但青蟹不会受到这些折磨,他回到牢房,不但有人给他上药,而且能隔三岔五吃上肉,若青蟹非身上有伤,还能喝上酒。
    燕行唐律,公堂上施刑最少要间隔二十日,青蟹最起码可以将养二十天。
    幽州府录事参军夏文荣正是高瞻远在幽州府衙的奥援,他劝住了谢竹山,救下了青蟹,却没法应高瞻远的要求放了秦晋之。
    潘金牙的命案结案之前,秦晋之得一直关在院狱里面。
    秦晋之仍是凶案嫌犯,被单独囚禁,却再也没人提审,官老爷们似乎已经把他忘了。
    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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