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一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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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维桢说,“你想接了表姑母一直住在庄子上?”
    阿椿恳切:“这样也不可以吗?”
    “也不是不可以,”沈维桢说,“若你我成亲——”
    阿椿立刻说:“当我没说。”
    “为何不愿嫁给我?”沈维桢耐心问,“我疼你,爱你,你若与我成亲,便是家中的女主人。学不好诗词、读不好书又有什么关系?你说想嫁富庶的人家,是想为表姑母治病——如今,我请了三位大夫,还可以再遍访名医为表姑母诊治。你喜欢在庄子上玩,觉得侯府约束,我也能答应你,婚后可以长住庄子,左右我都要骑马上下朝——”
    “我喜欢南梧州。”
    “什么?”
    “我喜欢南梧州,”阿椿低着头,“我想带着娘一块回去。”
    沈维桢一言不发。
    月光下,阿椿一根簪子都没戴,因她要捉鱼上树,头发简单地梳着,只用了绸带。衣服也是,干干净净的青玉色。
    她说:“我想回南梧州。”
    “南梧州有什么好?”沈维桢说,“瘴气蚊虫多。”
    她一手的茧子,握棍打人时的熟练,哪一样不是在南梧州熬出来的。
    “我也说不清,”阿椿说,“哥哥方才说姻缘天注定,那我想回南梧州,应当也是天注定。”
    “这怎能混为一谈?”
    “这就是一件事,”阿椿仰脸,望着沈维桢,认真地说,“哥哥就像京城,什么都好,但我就是喜欢南梧州。”
    沈维桢沉下脸:“我不喜欢你这种话,收回去。”
    阿椿不说话了,用力扯下旁边的狗尾巴草。
    沈维桢发觉胸口又开始发闷了。
    那种无法呼吸的感觉,闷闷地,要淹没他的咽喉。
    凉风习习,没有丝毫炎热之气。
    其实,沈维桢知道怎么样哄着她,他大可微笑着说,你既然喜欢南梧州,那就和我成亲,成亲后我便带你去南梧州小住——但此刻沈维桢说不出口。
    她适才不该说不喜欢他这种话。
    这种天真的直白最气人。
    沈维桢平静地呼吸,看阿椿把几根狗尾巴草做成小狗的模样。
    “适才是我不对,我重新说,”沈维桢说,“南梧州的确很好,有山茶花,有锥栗,还有——”
    阿椿说:“还有大老鼠。”
    “这个不需要有。”
    “哦。”
    阿椿哦完后,继续拨弄着狗尾巴草编成的小狗,其实她想编一只小马,一只可以载着她快快跑的小马,就像红枣,能将她和母亲带回南梧州——
    她突然冒出一个大胆的念头。
    回南梧州。
    母亲近期身体好很多了,陈院判说,如此调养下去,也能外出会客,不会再一天中要昏睡半天……
    而且,京城中干燥,其实湿润的地方对肺腑会好些;若她有钱财,雇得了马车,去求老祖宗,或者李夫人……
    ——带着母亲,一同回南梧州。
    沈维桢官职在京中,总不好离京追过去。
    阿椿知道,官员擅离职守是重罪。
    想到这里,她的心怦怦跳。
    是啊,是啊。
    如此这般,她就不会对不起老祖宗和李夫人了,不给她们抹羞,不会令她们最引以为傲的继承人沈维桢为千夫所指;也能令沈维桢的“疯病”快些好,不让他陷入此等有悖人伦的肮脏事中。
    这样对大家都好。
    沈维桢看着阿椿的发带,歪了,坠着珠子的那端折了进去,他想伸手拨开,刚举起,又放下。
    不愿再惊吓到她。
    算了,算了,沈维桢对自己说,她年纪小,接受不了,很正常。
    此事本就是他在强求,难道还包容不了她这几句话?
    再看她垂头垂眼,愈发心生怜惜之意。
    “我可以陪你去南梧州小住,不过需要再等等;如今我事情多,一时抽不开身;”沈维桢放缓声音,“你若想你母亲了,今晚我可以骑马带你回京,悄悄地,你同你母亲住一晚,明日凌晨,我再送你回来——不会惊动任何人。”
    阿椿说:“我又不是傻子,大晚上和你同骑一马,你心里肯定要高兴坏了。”
    又想,哥哥现在事情多,是不是她可以趁机回南梧州呢?等他忙过后,她应该也已经到了。
    沈维桢叹:“你真是以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
    阿椿起身就要走:“那小人要从君子肚子里爬出来了——”
    “回来,”沈维桢说,“我这两天有些累,难得见你,陪我说说话吧。”
    阿椿头也不肯回:“我才不要,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你忽悠得答应了你。”
    沈维桢无奈一笑,大步走到她前面:“不说那些——”
    阿椿用力推开他,黑暗中踉跄跑,被狼追一样:“秋霜,冬雪,快点跟上来,你们姑娘要先回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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