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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法官要求双方务必到庭,并准许各方带一名专家辅助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48章聊天记录时序分析(第2/2页)
“对方肯定会带专家,大概率是孙伟熟悉的鉴定机构的人。我们的专家是老吴,但老吴的身份可能被攻击。我们还需要一个更中立的形象。”陈墨在战前会议上说。
“周文静建议,可以邀请政法大学的电子证据法教授作为顾问,与老吴一同出庭,以学术中立身份支持我们的技术分析。我联系了法大的陈教授,他看了我们的分析报告,认为很有价值,愿意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但不出具倾向性意见,只负责解释技术原理和验证方法。”影子说。
“可以。老吴作为技术负责人提供具体分析,陈教授作为学界专家解释方**和法律意义。这样搭配,更能让法官信服。”陈墨同意。
周五上午八点五十,第七法庭。气氛比上次更加凝重。原告席除了孙伟、刘明、王海,还多了一个穿西装、戴眼镜的中年男人,面前摆着“中正司法鉴定中心-李工”的牌子。被告席这边,寒晓东身边坐着老吴,以及特意赶来的政法大学陈教授。旁听席上,陈墨、影子、周文静(坐在后排不显眼位置)以及几位记者模样的人都在座。
九点整,法官入席。
“现在开庭。本次就被告寒晓东提交的新证据及相关申请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被告方说明新证据情况并出示。”
寒晓东站起来。“法官,我方提交的新证据,是一组从伊甸园服务器获取的加密聊天记录,以及基于该记录与浩天科技内部服务器日志进行的时序关联分析报告。该证据证明,原告在本案中提交的关键证据——包括电脑操作日志、邮件记录、监控录像——均系原告方代理人孙伟与浩天科技负责人赵永明合谋伪造。我方申请专家辅助人吴天宇工程师出庭,就分析报告的技术细节进行说明。”
“准许。”
老吴走到证人席,打开笔记本电脑连接法庭投影。屏幕上出现那份五十页的技术报告封面。
“法官,各位,我首先简要说明证据来源。这些聊天记录,来自已被警方查封的伊甸园服务器。获取过程合法,数据完整性经过区块链哈希值验证,验证报告已附在证据材料中。下面,我将重点展示时序关联分析部分。”
老吴操作软件,大屏幕上出现并列的时间轴视图。“请看,第一条关联。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零一分,浩天科技监控服务器记录显示,管理员账号‘wanghai’(对应原告方证人王海)执行了删除操作,删除了寒晓东工位区域下午三点至四点的原始监控文件。仅仅一分钟后,下午三点零二分,在孙伟与赵永明的聊天记录中,孙伟发送消息:‘监控录像素材已发给徐飞,他说三天后出成片。’删除真实监控,与讨论伪造监控素材,在时间上紧密衔接,存在逻辑关联。”
原告席上,王海脸色发白。孙伟面无表情。
“第二条关联,关于伪造邮件。”老吴切换视图,“去年十二月一日上午,九点四十七分,孙伟在聊天中说:‘小刘已就位,十点准时用寒的账号发定时邮件。’浩天科技内部记录显示,员工刘小东在当天上午九点五十分,登录了技术部一台测试电脑,登录账号正是刘小东本人。该电脑的邮件客户端日志显示,上午十点整,使用寒晓东的旧工作邮箱账号,向外发送了一封定时邮件。登录、操作、发送,与聊天记录中的指令完全吻合。”
“反对!”孙伟举手,“被告方专家在做出没有根据的推测!聊天记录中并未指明‘小刘’就是刘小东,也未明确‘用寒的账号’具体如何操作。这只是被告方的牵强附会!”
“反对有效。专家,请就客观记录进行说明,不要做主观关联推断。”法官说。
“明白。那我仅展示客观记录的时间对应关系。”老吴切换到一个表格,将聊天记录时间点、刘小东登录时间、邮件发送时间并排列出。“请法庭注意这些时间戳的精确对应。接下来,第三条关联,关于电脑操作日志的植入……”
老吴继续展示了聊天记录中提及“植入日志”与浩天科技服务器日志异常修改时间的对应,以及提及“笔迹鉴定”与赵永明联系鉴定中心人员的时间对应。整个展示过程,数据详实,图表清晰,时间线严丝合缝。
展示完毕,法官看向原告方。“原告,对被告方出示的新证据及分析报告,有何意见?”
孙伟站起来,走到法庭中央。“法官,我方首先郑重声明:被告方出示的所谓‘聊天记录’,来源非法,系从涉嫌犯罪的服务器中窃取,其真实性、合法性均存疑,不应被法庭采纳。其次,即便这些记录存在,也完全可能是被告方或其同伙伪造,用以构陷我方。被告方专家进行的时间关联分析,建立在假设和推测之上,毫无科学依据。不同的独立事件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