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刘邦:我十七岁那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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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未壮,壮则变。吾未老,老必变。吾已老,下辈子一定!”
    “莫欺少年穷,莫欺中年穷,莫欺老年穷,死者为大!”
    追评:“盗墓者的眼泪。”
    追评1:“《尸骨无存》。”】
    【“阿巴阿巴?我在玩泥巴......”】
    【“汉高祖刘邦:?”
    追评:“这时候刘邦在喊一万钱!”
    追评1:“不不不,这时候邦子还年轻,不敢喊那么大的/.狗头.emi”】
    十七岁!
    年少成名!
    原来,真的能有人年少时便功成名就,完成了如此辉煌的事业。
    对大多数人来说,十七岁,是人生的起点,正是充满了青春与梦幻的年纪。
    圣人也说了:三十而立,你急什么?
    所以,十七八岁这般青春感的年纪,我玩玩不行吗?
    但就是在大多数人求索的阶段里,霍去病已经完成了人生高光时刻,还是之一。
    这是他的十七岁,却也是无数人终其一生都无法企及的终点。
    这一刻,无数时空的古人们都感到了一阵扎心。
    他们脑海里不由去回忆,自己那会儿在做什么呢?
    在村头逗狗,在勾栏听曲。
    在田里翻土,在学堂苦读。
    每个人的故事是不一样的,答案的性质却是相似的。
    观众们越是这般想着,心底对霍去病彪炳千秋的功业也就愈感敬佩!
    他们不是不能也以此为志向,去实现。
    而是因为,他们没有这种的十七八岁!
    ......
    人人情绪不同,但唯独有一人听了天幕的旁白,表现得不太自在。
    这人,正是飘过名字的汉高祖。
    邦子:“......”
    怎么哪都有乃公的事儿?
    刘邦挠了挠头,冲着天上没好气地嘟囔了一句。
    “看乃公干嘛?乃公十七岁......乃公十七岁在干嘛,关你屁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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