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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往北,三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小城,叫清江。秦墨和沈牧之是第二天上午出发的。
沈牧之开车。他的沃尔沃在高速公路上跑得很稳,速度不快不慢,始终压着限速。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手里拿着一杯在服务区买的咖啡,咖啡已经凉了,他没有喝。
「你昨晚睡了多久?」沈牧之问。
「三四个小时。」
「你也该休息了。」
「办完这件事再说。」
沈牧之没有再说。他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击着,节奏不规则。秦墨注意到他的右手无名指上有一圈浅色的痕迹——那里原本戴着一枚戒指,现在摘掉了。
「你把戒指摘了?」
沈牧之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上个月摘的。」
「为什么?」
「没必要戴着了。」
秦墨没有追问。他认识沈牧之的前女友,一个做智慧财产权律师的女人,聪明丶干练丶说话像打机关枪。他们在一起三年,分手的时候很安静——没有争吵,没有摔门,只是有一天沈牧之说「我们不适合」,她就搬走了。
「方悦知道方诚的事吗?」秦墨换了个话题。
「不知道。」沈牧之的声音变得低了一些,「方诚用了三个身份活了十年,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他的妹妹。」
「她以为他死了?」
「对。2014年,方诚『死』了之后,警方通知了家属。方悦去认的尸体——但那具尸体不是方诚,是恒远地产找来的替身。毁容了,没有牙齿,没有指纹,只能通过DNA比对。但DNA比对的结果是伪造的。」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咖啡杯。「方悦认了一个陌生人的尸体,以为那是她哥哥。」
「对。她在那具尸体前哭了很久。方诚躲在太平间外面的走廊里,隔着一条缝看着。」
车里的空气变得很重。秦墨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吹散了咖啡的苦味。
「方诚告诉你的?」他问。
「他有一次喝醉了说的。那是他唯一一次喝醉。」沈牧之停顿了一下,「他说那是他这辈子做的最难的事。比杀人还难。」
清江比安溪大一些,是一个地级市,有高楼,有商场,有宽阔的主干道。方悦住在这个城市的东边,一个叫「清江花园」的小区里。小区是五年前建的,环境不错,楼下有花园和健身器材。
秦墨把车停在小区外面的路边。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装着方诚的照片和那封他死之前写的信。
「你进去吧。」秦墨说,「我在车里等你。」
沈牧之看着他。「你不是说一起来的吗?」
「我在外面等。这是你的事。你跟方诚认识了八年,你跟他的关系比我近。你应该一个人去。」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他推开车门,下了车,走了几步,又转回来。
「秦墨。」
「嗯?」
「如果我在里面待得太久,你进来找我。」
「好。」
沈牧之转身走进了小区。
秦墨坐在车里,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楼门里。他点了一根烟,把车窗摇下来,让烟雾散出去。小区里很安静,偶尔有老人拎着菜篮子走过,有孩子在健身器材上玩耍。阳光照在楼体的外墙上,浅黄色的瓷砖反射着柔和的光。
他看了看手表。下午两点十分。
方悦住在三栋五楼。沈牧之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信封,犹豫了大约十秒,然后按了门铃。
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门后面,三十出头,长发扎成一个马尾,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和深蓝色的牛仔裤。她的眼睛跟方诚很像——细长的,眼角微微上挑,看人的时候有一种认真的丶专注的神情。
「你好,找谁?」她的声音很温和,像小学老师的那种温和——耐心的丶不急不躁的。
「方悦?」
「我是。」
沈牧之从信封里掏出方诚的照片,递给她。「我叫沈牧之。我是方诚的朋友。」
方悦的笑容消失了。她接过照片,低头看了一眼,然后抬起头,看着沈牧之。她的嘴唇在发抖。
「我哥已经死了。」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在说一个她练习了很多次的句子,「十年前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