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红玫瑰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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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斯旦丁走到都没感觉了,终于到红玫瑰大街东路口,康斯旦丁住在红玫瑰大街靠近西路口的位置,西129号,西蒙斯公寓。
    房东是一个虔诚的光明教,她为与上帝同姓而激动,她叫波娜·西蒙斯,上帝叫古德古斯·西蒙斯。
    红玫瑰大街可不烂漫,整条街都没有街灯,这与教堂的那条商业街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康斯旦丁想把枪掏出来,射上几发,借着子弹出膛的瞬间的火光,赶紧回去。
    这即疲累,又受冻的,真是受够了。
    “嘭”!
    “混蛋!”
    康斯旦丁撞到树了,脱口而出就是一句荤话。
    “黑乎乎的,跟拉尔夫斯一个丑样,令人恶心。”
    康斯旦丁光明正大地在背后骂拉尔夫斯。
    这种事,不止一次,拉尔夫斯就是知道,也无所畏惧。
    好不容易摸着门,开了半天。
    嗯?
    怎么开不了?
    不可能!
    就是这里。
    绝对没有错。
    康斯旦丁踢了踢门口处,发现没有波娜·西蒙斯房东经常坐的黑色软皮手扶椅,才知道走错了,对面才是。
    “怎么可能,太不可思议了,这种蠢事也干地出来,伙计,真是难以想象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康斯旦丁此时此刻对自己意见很大。
    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而已。
    执行任务的康斯旦丁与生活之中的康斯旦丁是两个人,前者就像一个正方体,很端正;后者正是一个圆球体,很放松。
    康斯旦丁转过去,小心翼翼地走过黑乎乎的红玫瑰大街,到了对面。
    这次,终于对了,因为听到了锁开的声音。
    “吱嘎”!
    锁开了。
    “嘎嘎嘎”!
    康斯旦丁推开黑色的收缩铁门,再扭开红木门。
    “到底是回来了,谢天谢地。”
    康斯旦丁松了一口气,闻着这熟悉的味道,即使是陈年发霉的味道,也不嫌弃。
    一个人在一个地方,住久了,习惯了,熟悉了,就会有一种莫名的依赖,甚至是安全感,可能是远古基因因素。
    “嘎嘎嘎”!
    不怎么灵活的铁门再推上。
    “吱嘎”!
    锁上红木门。
    康斯旦丁这才扶着楼梯扶手上楼。
    康斯旦丁住在最顶层,808号房。
    最顶层有两户,一户是康斯旦丁,另一户是一个不怎么回来的女士,总是十天半个月都不会回来,有也是半夜三更,为什么这么令康斯旦丁印象深刻。
    那是一个女士,总是浓妆艳抹,特别是那个口红,涂的跟把番茄酱倒在那两个香肠的嘴唇上。
    最叫康斯旦丁不能容忍的,是那个女士每次回来都是敲康斯旦丁的门,而不是自己的门。
    康斯旦丁每次忍到无可再忍,才开门,每次开门之后,那位浓妆艳抹的女人直接在康斯旦丁的床上睡了。
    说了很多次,都不管用,这不是一个好邻居。
    康斯旦丁最不喜欢别人的聒噪,最讨厌楼上高跟鞋的“哒哒哒”声,最烦心楼上挪椅子桌子的“吱吱吱”声,所以才选择最顶层。
    只是,鬼知道,会有这么糟糕的邻居。
    不过,久而久之,就会习惯,也没事。
    康斯旦丁在女士睡熟后,干了一件事。
    神不知鬼不觉。
    康斯旦丁把她拖到她门口去,然后再关上门。
    康斯旦丁是一个洁癖患者,他的东西只能自己碰,别人碰了,都要洗三五次以上。
    洁癖唯独对歌莉娅大度地豁免。
    康斯旦丁的自我法则第一条:不靠近女人。
    康斯旦丁觉得女人太麻烦了,麻烦在哪里,总而言之,就是麻烦,也许就是麻烦的麻烦本身。
    这可以联想到,动物世界两头雄性公鹿为了争取生殖权,争斗个你死我活。这就是麻烦。
    康斯旦丁觉得太不值得了。
    当然,这些都是康斯旦丁的内心思维,没有人知道,他也从来不说,不然就是歧视女性,这个罪,康斯旦丁告诉自己:担当不起。
    康斯旦丁享受单身,常说:为单身喝一杯白兰地,不醉不休,光明!
    至今,康斯旦丁四十二岁,还是一个真真正正的男人。
    按照康斯旦丁的话,他是没有被污染过的人。这是他的宝贵贞操,犹如太阳赫赫耀眼。
    这时。
    脚步声,戛然而止。
    康斯旦丁停下轻踏阶梯的脚步。
    到了。
    这是康斯旦丁的家门口。
    这是一扇漆红色的杉木门,一把圆圆的铜锁。
    “吱吱”!
    康斯旦丁插入,扭转着黄铜钥匙。
    “吱”地一声长响,杉木门开了。
    灯没关,一直微微明着。
    康斯旦丁精神一振,歌莉娅没有睡觉,没有穿衣服,赤条条的。
    歌莉娅不听话,又脱了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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