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何其有幸得此一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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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一个人,无关乎他的选择,他珍不珍惜,他喜不喜欢,他爱或不爱,这都是他的事。
    结果是离是合,有那么重要吗?重要!但不应该让自己和爱的人,在明明相爱的时候,为还没发生的结果而提前付出代价,这代价除了折磨,毫无意义。
    比如,总不能知道爸妈终有离开的一天就不与他们建立亲密关系,何不在他们在世时,争取多感受还能欢聚一堂的时光。
    可能是性格使然,即使妈妈在的日子,她都没做到像卫柒那样毫不掩饰地表达过“爱妈妈”这种情绪,甚至没有主动拥抱过她,更没有一次说过“妈妈我爱你”这种话。
    曾经,她妈妈还念叨她:“你跟你爸真一个德性,薄情得很!学学晚晚嘛,换着方儿的逗我开心,你呢,我逗你笑,你还说妈妈幼稚!”
    方策西想到这些,抽出了手腕,低头自嘲地笑了笑,道理都懂,可话出了口就成了:“他都在追别的人了,我爱他什么,祝他早日脱单!嘁~”
    伴着轻微地一声笑,路南看到两滴水珠,划破视野里的画面,硬生生地拉出两条透明的直线,在地板上砸出花儿。
    他故意背过身去开门,暗叹口气:“所以我给你两天时间确认这件事,如果他真的放弃你了,试试来我怀里哭到够,你只要记着,爱你的,还有我。”
    然而,路南早就有了答案,余笙比他想象地更爱方策西。
    在没有联系方策西的这三年,余笙其实知道她的所有事,是通过路南得知的。
    余笙还给过她所有女孩子都期望的惊喜,只不过,也是通过路南传达到的。
    当第一年的年假首次找路南时,余笙对路南说:“南哥,我想请你帮个忙,这个忙对你而言,很残忍......”
    “我拒绝。”
    ...
    那天是方策西22岁生日的头一天晚上,当时她刚大三。
    在军医大男生宿舍楼门口,余笙等到从图书馆看完书回来的路南。
    这个男人的轻熟感比初见时更耀眼了。
    墨绿色的衬衣搭黑色小脚西裤,黑皮鞋没有一丝污垢,衬衣袖口规整地折起,左手腕露出的手表低调而偷偷地彰显内涵,连头发丝儿都在表达着,这个男人可怕的精致细节和干净气质。
    余笙仍是最简单的黑t和迷彩束脚裤,一双全黑作战靴,他比以前高了很多,T恤不是紧身的,却也能衬托出胸部和大臂肌肉线条,短袖边缘几道刀痕,以及右颧骨处的擦伤,无一不透着股野性。
    跟大学里随处可见的青嫩学院风格格不入。
    大多路过的女生,打量两人的眼神毫不遮掩。
    倒是不少进宿舍的男生,脸上不屑,眼睛却在偷瞄余笙那难以企及的黄金比例和令人热血沸腾又恰到好处的肌肉。
    “卧槽!你吃大保健了啊?”一男生连忙扯出纸巾按在另一个长相俊秀的男生鼻子处。
    余笙耳尖,听见嘲笑声望去,那一堆男生急匆匆护着兄弟的脸往宿舍走。
    路南只跟他对视了眼,便一言不发地朝宿舍大门去。
    余笙出声叫住:“等等,有事儿找你。”
    “她在C区女生宿舍1栋1-1。”路南没回头也没停脚。
    “我不找她,找你。”
    ...
    ------题外话------
    因为个人因素不能稳定日更,所以编辑这边也不好给这本书安排推荐,那就只有靠小可爱们帮忙安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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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文尔雅禁欲系路医生vs行走荷尔蒙系余军人,你们pick谁,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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