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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妈果然喜悦了,不过嘴上还嘱咐着:“你可不许嫁了人就忘了妈啊。”吃醋这码事,可比拾金不昧常见多了。
小甜在店中依旧无精打采,我有点儿抓耳挠腮:她该不会是把我这“小仙女装店”当疗养院了吧?一边等待心神的康复,一边还从我手里领薪水。我犹豫来犹豫去,正欲提醒她“笑容是我们与客人沟通的桥梁”时,她却先下手了:“姐,你帮我个忙行不行啊?”
我提高警惕:“想请假?”小甜挥挥手:“不是,不是。姐,你去隔壁帮我探探佳伶的口风吧。”我气结:“有什么好探的?人家两个成年人你情我愿,关你这小孩子什么事啊?”小甜抓住我的手晃来晃去:“我不甘心啊。姐,你说说,我怎么会输给佳伶呢?她那么老,那么没意思。”我翻了一个白眼:老?笑话,我们三十岁是正当年,而我们的“意思”,又岂是你这黄毛丫头看得透的?
可末了,心脏软绵绵的我唐小仙,还是应允了小甜去探探口风。我心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与其和小甜聊,倒还不如去和佳伶聊。正好,郑伦打来电话,说车明天才能修好,不如明天再去餐馆订菜吧。我赞成。人越来越离不开汽车轮胎了,不如今后把两条腿进化成两个圈儿。
我去了隔壁衬衫店,佳伶和另一位导购双双看向我。我一笑,装熟道:“佳伶,吃饭去吧?”佳伶坦然合作:“好啊。”说完,她对另一位导购说了句:“那我先去吃,二十分钟后回来。”接着就跟我走了。这就是三十岁的女人,即使她与我并不相熟,即使她明白我找她吃饭一定是别有用心,她也照样坦然以对、以静制动。这就叫岁月历练出的资质,这就叫时光篆刻出的涵养。这要是换作了小甜那个年纪的小丫头,定是会竖着浑身的刺来问东问西了。
二十分钟后,我回到“小仙女装店”,换小甜去吃饭。小甜道:“姐,我不饿,你快跟我说说。”这时,店内来了客人。我迎上前去,小甜则立马去吃饭了。就算不饿,吃饭也总比招呼客人要惬意。
客人相中了一件不对称设计的立领上装,可惜,合适她的尺码已经卖尽了。我告诉她:“下周一会新到一件。”其实是会新到五件。已下海多日的我明白物以稀为贵。只见客人二话不说,掏了一百人民币:“这是订金,那件我要了。”女人对待一见钟情的男人,也许会允许他擦肩而过,可女人对待一见钟情的衣服,则往往会采取饿虎扑食的态度。毕竟,女人在衣服面前,不用顾及那叫做的“矜持”的美德。
佳伶与那帅男是老相识,十五六年前,二人坐在同一间教室里学习文化知识。我将这事实告诉小甜后,小甜一副如释重负的德行:“咳,原来是前缘未了啊。”小甜又说,“要是我和她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赢家肯定是我啊,对吧,姐?”我不置可否,心里却想:就你这只知道争强好胜却不知道情为何物的小蹦豆子,让你先起跑你也没戏啊。
佳伶告诉我,那帅男是她的中学同学,在失散多年后,几经打听得知她在这衬衫店中工作,并立马找来了。佳伶很纤瘦,头发泛着自然的枯黄,眉眼都很细,连睫毛都极其稀少,整个人看上去像碟清淡的小白菜。可此时此刻,她坐在我对面,向我诉说着她这位老同学,眼中泛着幸福的光芒,就像是在清淡的小白菜上滴了两滴香油,香得比我们面前的牛肉面还要香了。我听完来龙去脉,反应十分琼瑶化——我小手捂住小嘴,小眼圆睁:“哇,天啊,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小甜误会了,是不是?”佳伶这样问我。“可不是吗?从头误会到尾。”我这样回答。佳伶挠了挠额角,羞怯怯地像时值花样年华:“都怪我们不好。他来找我时,我装作不认识他,所以他也没明说。”我鼓掌:“难得,实属难得。你们都一把年纪了还有如此雾里看花的兴致。”佳伶并不计较我说她一把年纪,反而真心实意地道:“你帮我跟小甜说一声,抱歉了。”我不以为然:“没什么好抱歉的。她因此从你们衬衫店跑来我的店,结果摊上了我这个好老板,允许她迟到早退,还允许她吃瓜子。她真是塞翁失马啊。”
小甜拨云见日了,她一听佳伶赢她赢在了十五六年前,立马变回没事人了。她说:“唉,我不争了。十五六年前他们认识那会儿,我话还说不利索呢,怎么争啊。”我指点着小甜的鼻子尖:“你啊,压根儿不是失恋,你根本就是气不过输给我们这些老人家。”小甜嘻嘻一笑:“姐,你可不是老人家,你正值巅峰期。”我伸手就戳了小甜的脑门儿:“你再不好好干活儿,我让你看看什么叫疯癫。”
没心没肺的小甜也没问我,为什么佳伶和那帅男不痛痛快快地相认相恋。可心思缜密的我却问过了佳伶,佳伶低下头回答我:“我配不上他。”我心直口快:“什么配不配的?又不是螺丝和螺丝母。”佳伶什么都没说。
小甜精神抖擞,又可独当一面了。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