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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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能对两个素不相识的妖怪抱有仁慈的心,为什么要那么对待自己的儿子呢?难道他真的当阮瞻为工具?那么他目光中的爱意又是怎么回事?当年他做了什么,闹到今天这不死不终的局面?他就算得那么精确吗?在那一天的那一时刻,他最弱,而他的儿子最强!假如算错了一分会怎么样?!
    一瞬间,她很想开口请求阮瞻不要去,留在她身边。可她心里明白,那老人如此处心积虑的做了这一番安排,明显是绝不想让自己成魔,而且说不定成魔后还会对他周围的人都会造成生命威胁,所以必须阻止不可。从另一方面讲,阮瞻虽然和父亲关系不好,但他也不会放任这一切不管的。
    假如她要求他放手,他的心会难以取舍。她既然爱他,又怎么忍心让他为难?!那么就做一个贴心的女人吧,他想做什么,她支持就是了,即使那是万劫不复的地狱,她陪他一起就是了。
    “对决时,他也许不会对你那么狠。毕竟,你是他的亲骨肉。”她抱着最后一点希望。
    阮瞻无奈地微笑,“很美好的愿望,可是那时他会神志不清的,不会认得我是谁。有精神病的人认不出自己的家人,是因为脑子生了病,而我父亲――更严重些,他的魂魄生了病,很重的病。”
    “这样说不是没有希望了吗?”
    “是啊,我没想过最后会和父亲对战,而且从实力上看我必死。但是小夏,我会尽一切力量在必死之局中求生,因为我有了你,所以我不会放弃生命,哪怕只有一丝的希望!”
    “好,随你吧,我相信你。可是,那天可以找人帮忙吗?”
    “不,我不想把万里和包大同牵扯进去,他们会有生命危险的。”
    “听你的。”
    “没别的说了吗?”
    “有。我现在想起来的,你的求婚不正式,今晚重新来一遍,所有的程序都不能少――玫瑰花、香槟酒、浪漫的钢琴曲、单膝跪地。还有还有,我们没有正式约会过,我们要一起逛街、看电影、去公园,在气氛好的高级餐厅吃饭。”
    “好,满足你。”
    “还要躲在黑巷子里偷偷接吻。”
    “这个――可以现在就开始。”
    就这样,小夏开始了和阮瞻的同居生活。
    以前,她只是要死要活地爱他罢了,现在才明白和他生活在一起有多么幸福。而且,因为那个死亡的阴影始终压在他们心里,他们就格外相爱。正如有首歌的歌词里所讲――把每天都当成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
    本来阮瞻打算带小夏一起去旅行,在这有可能是生命中最后的时光中,好好享受一下二人世界的甜蜜和温情,尽量延长两人相处的每一秒钟。可是最后还是决定维持现在的生活状态。因为他不能放弃希望,为了逢三之难的一天,他应该勤奋修行才是,虽然他先天的灵力是自然在体内循环和变强的,但法术和道术每增强一分,他的活命机会也会加大。
    而小夏,则不停地给自己心理暗示,也不停地做心理建设,告诉自己,阮瞻不会死,不可能她的运气差到这个地步,好不容易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爱情,转瞬间就要失去。老天一向待她不薄,在最关键的问题上也不会亏待她,何况阮瞻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她绝不许任何人、任何事把他夺去!
    因为他们这样想着,所以在距那可怕的一天还有两个月的时间里,两人就这样平静而甜蜜的生活在一起。每天,他们一起吃饭、一起入睡和醒来、进行小夏花样繁多的约会、和朋友相聚,阮瞻从小到大都没有过这样充实快乐的日子。
    在每天剩余不多的时间里,阮瞻则全部用来认真修炼,小夏则因为一直没有回事务所,所以整间酒吧都被她“接管”了过来,俨然一副老板娘的姿态。可是她虽然努力,生意却还是差了很多,毕竟来这里的女客比较多,人家爱看的帅哥老板不见了,自然不愿意来看公认的情敌摆着胜利的面孔在身边转来转去。酒吧有的是,帅哥在其它地方也有,就算质量不可同日而语,但聊胜于无。
    至于男客,尽管小夏清秀可爱、言谈风趣,但她即不够风情又不够开放,何况阮瞻对多看小夏一眼的男人,一律先用冰冷得骇人的目光杀死一遍,如果那人不识趣,看样子有可能真正被杀死,所以哪里有人敢来搭讪。
    就这样,整间酒吧萧条了许多,如果不是包大同、万里、刘铁和倪阳几个人也各自有自己的铁杆“粉丝”,加上这几个人够义气,每天来为小夏撑场面,说不定就算逢三之难成功度过,阮氏夫妻也要饿死,因为酒吧是会关门大吉的。
    日子就这么慢慢地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安渐渐夹杂在了难得的幸福和快乐之中。没有人说出来这山雨欲来的感觉,可是每个人心里都被一片乌云所笼罩。万里和包大同虽然不知道真正的秘密,但就要来临的“逢三之难”也让他们有了末日之感。
    “你看看阿瞻,好不容易下楼来一次,他的眼睛就一直围着小夏转,都不理朋友,我看他是疯了。”包大同用手肘碰碰坐在吧台边上看文件的万里,半挖苦半艳羡地道。
    此时,已经快午夜了,门外是大雪,门内一个客人也没有。
    “他早就疯了,你看不出来而已。”万里头也不抬。
    他在整理一些病人的医疗历史记录、要完成医学杂志的约稿、还要在把病人移交给其它医生之前做好准备,好方便人家接手。这些事他必须提前做好,因为“逢三之难”的那天,他要去帮助他的朋友,恐怕会离开一阵。所以他现在非常忙,在诊所完不成的工作,晚上还要带回来做。
    现在离那个未知的危险越来越近了,他也搬到酒吧来和包大同挤住在仓库,让包大同一直嚷嚷他们呆的地方好像是民工宿舍。而他看着小夏和阮瞻爱得如此干脆和纯粹,心里五味杂阵,酸甜苦辣一起上阵,好像自己的宝贝生生被别人抢走似的。
    但他愿意做爱情的圣徒,尽一切力量帮助阮瞻度过死劫,不求回报,只要心上人开心就好。何况,拿走他宝贝的人是他的生死之交,而且他也抢过人家的宝贝啊!
    “就这么忙吗?说话都不带看人的。”
    “没办法,我是正常人,有正常的工作,不像某些神棍,靠着迷惑封建财主就能发家。这个神棍具体是谁,我就不点名了。”
    “多谢夸奖。”包大同没脸没皮地说,“看来我以后也要好好恋爱一次,虽然看阿瞻的模样看得我浑身发冷,不过似乎感觉不错啊。”
    “一看你就是山里出来的泥腿子,连这个也不知道。恋爱中的人可不都那样吗?恨不得全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才好。”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知趣些,闪远一点?”
    “那你什么时候滚回你家去?”阮瞻突然插进话来。
    他们之间的距离并不远,包大同和万里说的每一句话他都听得到。他知道他们是故意的,只是他想借此机会劝他们离开。未来的事是危险的,没必要连累朋友,只要他万一出事,他们帮他照顾小夏就好。
    “不会离开的,你是我表哥,这里每一个人都知道。万里?”
    “没错。”
    阮瞻不说话,心想看来要找个办法才行,看这两个人的意思,是不会轻易离开的。可还没等他想出什么,忽然心里一凛,抬头,发现门边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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