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死得离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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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尸地点的那个空间之中,根本没有供凶手发力的空间,人挤在里面,连转个身都难,如何扬起手来发力伤人。
    当然,若有一柄手枪,要在人的头骨上开一个孔,也是轻而易举之事,可是检查的结果,那个小孔是利器所形成的,绝非子弹孔。
    就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案子才转到了黄堂主持的特别工作室来。
    黄堂的调查堪称全面。他又找来了法医,重新检验,仍然确定伤口是由“某种利器”所造成。而且估计,要在人的头骨上,造成这样深度的一个伤口,至少要有一百公斤左右的撞击力,才能达成。
    就算是一个壮汉,挥动大铁锤要发出一百公斤力道,也不是容易的事,何况是在一个根本无法发力的狭窄空间之中。
    于是,黄堂又设想,何正汉是在他处被谋命,再移尸到水泥柱去的。
    可是经过了严密的环境调查,发觉无此可能,因为堆放水泥柱的空地上,并没有任何搬运尸体的痕迹留下来。相反地,找到的几个脚印都是何正汉的,可知何正汉是自己走进去的。
    死人当然不会走路,也由此可以证明,何正汉是在水泥柱的窄缝被杀的。
    除了脚印之外,还有何正汉使用的手杖,点在地上留下来的痕迹。
    从那些痕迹看来,何正汉当时并不是以正常的步伐向前走。
    他是相当急促地在赶路——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有什么必要急急地赶着,挤进水泥柱中的窄缝中去呢?
    那根手杖一直握在何正汉的手中,握得很紧,尸体移出来之后,要费一番工夫,才能从他的手中取下来。
    所谓手杖,是自己用树枝制造的,很是普通,可是在手杖前半端,却有好几处新近才砸伤的痕迹,像是用手杖敲击在什么硬物上造成的。
    这一点,也很快地查明,因为在那堆水泥柱的外缘,有一堆水泥柱上,沾有手杖的木屑——由此可知,黄堂的工作,做得如何仔细。
    这个发现,可以知道,何正汉在来到水泥堆前时,曾举起手杖来,猛烈地敲击着水泥柱。以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来说,能令手杖的木质受损,那一定是倾了他的全力。
    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黄堂提出了问题,但是没有答案。
    然后,数据之中,就提到了何可人。
    由于有何王汉的这份遗嘱,所以何可人有了嫌疑,但何可人有充分不在现场的证据——何正汉失踪那天,她一整天都在市区,而且,现场也根本没有她的脚印。对于何可人,黄堂有一点私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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