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资料 清末与民国时期的内外蒙古分离运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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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五族共和”的说辞,“故共和者,非仅汉人之利,汉、满、蒙、回、藏所同利也”的解释,对于蒙古王公消除疑虑,是起到一定作用的。虽然还有诸多王公反对共和,但在1月26日皇族宗社党首领良弼被革命党炸伤身亡,清廷再也没有挽救的可能的时候。蒙古王公也就顺势改变了自己的立场,表示“若以中国国体而论,本宜于君主,而不宜于民主。惟今日全国人心既皆坚持共和,且各亲贵亦多赞成此事,我辈又何所用其反对。今惟全听御前会议如何解决,如决定共和,我蒙古自无不加入大共和国家”(《辛亥革命始末记.要件》)。
    同时,为了维护自身利益,2月1日,那彦图、阿穆尔灵圭以“蒙古王公联合会”的名义,致电孙中山、伍廷芳,称:“合五大民族组织共和政体……此本无所用其反对。惟以蒙古制度、风俗、语言、文字,与内地不同,又以地居全国大半,民风强悍,逼外强邻,危险实多……”,要求新建立的中华民国政府,不仅要考虑蒙古王公的特殊利益,而且应该维持蒙古固有的社会制度。2月6日,清帝正式颁诏退位。蒙古王公在袁世凯召集的皇族近支、军政会议上又表示:“某等对于君主,共和并无成见,只要双方和平了解,则为五大族之幸福。况朝廷已欲颁诏共和,某等敬谨遵旨,决不反对”(同上)。
    然而,在驻京蒙古王公表示对共和“敬谨遵旨,决不反对”的时候,外**立政府对于内蒙古各王公散发了大量的檄文,希望他们能够响应独立运动。并颁布《致内蒙古王公八项优待条件》,其内容是:
    一、凡内蒙古王公归顺者,仍袭现职,年俸皆加倍赐给,由库伦政府支取;
    二、凡王公以下皆晋升一级,其年俸由库伦政府支给;
    三、各旗政费及军费,若有不足,库伦政府予以适当补助;
    四、各旗若有改革之处,库伦政府竭力援助;
    五、内蒙古人民也可充库伦政府官吏,得外蒙古人享有同等权利;
    六、一切租税均与外蒙古一律,不加偏重;
    七、库伦政府有维持内蒙治安之责,若民国加压迫,政府必派军队保护;
    八、以上各条,由呈归顺库伦政府之日起生效(柏屈孝久、滨田纯一《蒙古地志》上卷)。
    在这样的条件诱惑下,当时内蒙古六盟四十九旗中,相继有三十五旗蒙古王公响应或者支持库伦独立。(《蒙古人民共和国通史》第2卷)在这三十五个旗中,“包括锡林郭勒盟的所有十个旗;哲里木盟十个旗中的七个旗;昭乌达盟十一个旗中的六个旗;乌兰察布盟六个旗中的五个旗;卓索图盟五个旗中的两个旗;伊克昭盟七旗中的五个旗”([蒙古]sh.桑达克《蒙古的政治与外交》第1卷)。
    当然,内蒙古王公不仅仅是对于外**立的支持,也在寻求自己的独立。
    1912年8月,哲里木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札萨克郡王乌泰,联合科尔沁右翼后札萨克镇国公拉喜敏珠尔,并纠集扎赉特旗王公,发动武装政变,宣布“独立”。9月,昭乌达盟扎鲁特左右两旗、奈曼旗等部分王公潜往库伦归顺。还有克什克腾旗蒙古平民乐山也参与了当地的“独立”运动。当时,在卓索图盟以贡桑诺尔布郡王为首的索得那木、海山、罗布桑却珠等蒙古王公,也卷入了这次“独立”运动。此外,在锡林郭勒盟十个旗的蒙古王公和一些喇嘛,在外蒙古和东部蒙旗“独立”运动的影响下,东、西浩齐特旗有大量蒙古居民投往外蒙古,还有东阿巴嘎旗和阿巴哈纳尔旗等王公,对外**立的态度,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倾向性。至于内蒙古西部乌兰察布盟和伊克昭盟十三个旗的蒙古王公,从最初自发的反应来看也是支持外**立的,并有的王公派人到库伦发生过联系。
    这些独立运动,虽然一时让人感到山雨欲来风满楼,但都没有成为外**立那样的既成事实。原因有多方面,但主要是内外蒙古的人文环境和地理环境有着极大的差别。
    从地理上来说,外蒙古距离中国中心地带“山高皇帝远”,民族较为单一,主要是蒙古人,而汉人和其他民族人数少的可以忽略不计。“独立”的客观可能性大。而内蒙古靠近中国政治中心,一举一动对于中国来说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难以成事。
    从人文情况来说,外蒙古还保持着传统的蒙古特征,其他民族文化进入较少,对于中国的离心力也大。而内蒙古地区,明清两代大量汉族、回族人口迁入,人口已经超过原住民蒙古人,文化交流频繁,民族差别小,对于中国的向心力也大。在外蒙古有着至高无上地位的黄教,在内蒙古并不能成为实现独立的法宝。虽然有很多王公倾向独立或是并入外蒙古,但无法形成外蒙古那种一呼百应的局面。
    著名的蒙古王公贡桑诺尔布在进行独立运动时的遭遇便可说明。
    贡王在1912年3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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