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名利圈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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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拼命。
    ——三十三条命,为了要活命,就得要先取一人之命:
    雷怖的性命!
    其实雷怖这种打法很少有,极少见,而且也颇不明智。
    他以寡击众。
    以一人之力,来对付全部的人,而且,这些人都杀红了眼,敌汽同仇,齐心合力,要杀出一条血路:
    那就是要先杀了他!
    他既不是先分化人心,让人各求自保,他才来逐个击破,也不是猝不及防的愉袭暗算,吓住部分的人、稳住部分的敌,他好逐一清除,取得胜利。
    不是。
    他是一竹杆打一船人的方式——他是以一把刀杀一屋子的人,且还先撩起全酒楼的人都非得要与之为敌,否则无以活命!
    他只有一个人。
    这种“打法”,这样子的“战容”,显然很不明智,还甚自绝后路。
    但他不在乎。
    他像是艺高人胆大——不,简直是自信到了沸腾的地步,自大到了目中无人的境地,甚至没把眼前的敌人当是人,仿佛那只是蚁蝼,他老人家要是一个不高兴,一脚便全给踩死了!
    他绝对有粉碎一切敌人的自恃。
    他横刀。
    拭刀。
    他瞪目。
    横眉。
    看去,他痴于刀。
    看来,他嗜于杀。
    人若要有成就,首先必须得去专注用心在一件事情上,把它做得最好、也最出色,那才是成功的第一步。
    如果以这种来论雷怖,那么,他所专注的事物,一定是他的刀,而他的专心的事情,一定是杀人。
    他爱刀。
    他喜欢杀人。
    一个嗜用刀杀人的人,最高的成就,会是什么?
    ——一个成功的杀手?
    还是一个天生的杀人狂?
    ——他在这里会制造出什么成果?死人?
    ——还是“名利圈”惨案?
    这一次,他们很快的冲了上去,但也很快的退了下来。
    快得像一次潮来潮去。
    三十三人上阵,退下来的时候,三十二人。
    少是少了一人。
    ——但比起前几次,已可谓“折损不多”了。
    这一次,他们只“折”了一人。
    这人便是使铁链的藏族高手布拉格。
    他最勇。
    ——作为藏族的勇士,他历经过数百十次的血战、械斗,曾赤手空拳在遇伏时力战二十七名阻击他的人,也曾身受十四创而奋战到底,所以,遇上这样惨烈惊心的大战,以及这样残暴可怖的敌人,他一样能奋不顾身,豪勇拼命。
    他走在最前面。
    所以雷怖便先选中了他。
    惜英雄者重英雄。
    也许,“杀戮王”雷怖“惜重”的方式是:砍下他的头!
    一刀断头。
    刀很快。
    雷怖一手抓住布拉格后头的发,把他的头颅拎了起来,然而,布拉格的身子仍在动。
    他仍在拼命,仍在挥舞铁链,攻向雷怖。
    雷怖只在必须的时候,微挪身形,避开来势。
    然后他问:“痛不痛?”
    他问他手上的人头。
    人头居然答:“不痛。”
    雷怖说:“我的刀太快了,所以你还感觉不到痛。”
    他这次只杀一人。
    他这一刀只要证实一件事:
    他的刀已快得让对方来不及感觉自己已断了头。
    他也为了要证明一件事:
    他的刀快得足以让断了头的人仍然可以对话、说话。
    那怕只是一句话。
    他已证明了。
    证实了:
    他的刀快!
    ——快得杀了人,而人仍不知自己已死了。
    他很满意。
    所以,当那没了头的残躯还不知自己已经丧命断头,而仍作出垂死的攻击,一链又一链的打下来之际,他只轻轻把手上的人头往上一迎:
    “波”的一声,铁链砸在头颅上!
    头裂。
    脑浆四迸。
    ——雷怖让布拉格杀了他自己,打碎了他自己的头。
    然后他很满足的一步跨到柜台前,抄起帐房算帐用的一支毛笔,还有撕下了一张纸。
    ——他要纸和笔干什么?
    难道他要放下屠刀,立地写作?
    还是要算帐:跟别人以及他自己?
    3.鬼怪般的快活
    这次,他虽只杀一人,但已足以震慑全场。
    大家都不敢再进攻。
    只有退。
    因为大家发现这不是一个敌人:
    而是一个狂魔。
    ——一个杀人狂。
    他每次杀人之后,看着刀口上滴落的鲜血,意有鬼怪般振奋与快活!
    大家为之却步。
    一时间,谁都没有勇气再上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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