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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说一声“路边的野花,不采白不采”,就跑过去摘花。
她摘了一大把花,还舍不得走,贪心地摘呀摘,手里拿不下了,就把先前摘的小花丢掉,又去摘大的。
他催促说:“走吧,前面还有更好看的花。”
她将信将疑地放过眼前的花丛,跟着他往前走,真的看到一些更好看的花,红的蓝的都有,于是又跑上去摘。
摘了一会,他又催促:“走吧,不早了,再不走,天黑都到不了家了。”
“这里天黑了有没有狼?”
“当然有。”
她吓得不敢多留恋了,紧跟着他往家走。
他说:“你是第一次到乡下来吧?”
“嗯。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这么爱这些花嘛,等你多来几次,就见惯了,叫你采你都不采了。”
她不相信这话,发誓说:“不管我来多少次,我都会喜欢这些花,太美了。”
走了大约半个钟,他站下了,从一个旅行袋里掏出一件西服往身上穿,解释说:“刚才坐车不方便,我没穿西服,现在快到我家了,要把西服换上。”
她不解:“到你家还需要换衣服?”
“岭上的人土嘛,以为城里人都是穿西服的,不穿西服他们瞧不起——”
“但是我没带西服。”
“没关系,你是女的,又是正宗城里人,你穿什么他们都瞧得起你。我就不行了,不穿西服他们以为我被医院开除了——”
她觉得很好笑,但也积极地帮他打扮,穿了西服,还打上领带,但脚下的鞋没换,还是旅游鞋。她问:“要不要换双皮鞋,跟西服搭配?”
“不用,穿皮鞋不好爬山,这里的人不懂搭配。”
他身上大包小包背着,把西服领都扯歪了,她笑得合不拢嘴。
一进满家岭的地盘,他们就成了明星,土产狗仔队从各个角落冒出来,似乎个个都认识他,惊喜地喊:“岭上的方伢子回来了!”
他一点也不怯场,也不躲避,就在狗仔队的注目礼中,背着大包小包,带着她昂然前行,身后跟着长长的一队人马。
她好奇地问:“你每次回来都这样吗?”
“嗯,不过这次人最多,因为有你。”
“你女朋友没跟你一起回来过?”
“有。”
“她来的时候人不多吗?”
“没这么多。”
“为什么?”
“因为她就是这附近的人。”
“难道这些人看得出来我不是这附近的人?”
“当然看得出来。”
“是吗?为什么?”
“你走路姿势不一样。”
“我走路的姿势?有什么不一样?”
“你是城里人,平时不用爬山,走路膝盖是硬的,脚在地上拖——”
“真的?”她注意观察自己走路的姿势,没觉得自己膝盖是硬的,也没觉得自己脚在地上拖。她也注意观察他走路的姿势,没发现什么不同。
他发现她在研究他走路的姿势,解释说:“我也在城里呆了好些年,走路姿势变了很多。你看后面那些人走路——”
她转过身,去看身后那群人的走路姿势,没看出什么不同,但她觉得山里人的身材倒真是好,都是瘦瘦的,腿很长。
她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跟在后面的全是男的,没有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