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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通常就是这样;
你急的事,多因无法解决;如果可以解决,也就不必急了。
哈森现在只有干着急。
——一个人知道自己命在旦夕,怎么不急!
要不是突然发生了两件事,哈森就绝对不必急了。
永远也不必再急了。
——套用一句古龙式的对白:“死人是不会着急的。”
这徒然发生的两件事是:
“砰!”
“砰!”
两枪。
值得注意的是:
两枪都发自不同的枪里,不同人的手上。
更重要的是:
两枪都不是高足或辜剑手上射出来的。
所以倒下去的是:
高足。
枪声乍响之际,大家都很猎愕,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中了枪。
由于枪目前还在高足手里,是以谁都以为是高足开的枪。
甚至在这一恍惚间,连高足也有点以为是自己手上的枪走了火。
但没有。
他的枪嘴连烟都不冒。
然后,高足突然抽搐了一下。
他还挣扎了那么一下。
他想放松。
但最后还是支撑不下来,终于倒了下去。
他着了枪。
他手里虽有枪,但中枪的是他。
为何?
因为有人开抢。
有人自他背后开了一枪。
高足一旦倒下他背后的人就显了出来。
那是一个女子。
一个优忧的女子、在火光中映现本来幽艳现在变得剧艳的脸容。
连骆铃也奋叫了一声;
小愁!
张小愁因一个弱质女流,所以骆铃、温文、哈森要她留在坑坡里,“看守”张福顺。
当然,他们也给了她一把枪,以便不时之需。
现在,可真“需要”上了。
要不是她及时放了一枪,骆铃等人的的遭遇,可不堪设想。
恐怕就连求死也有所不能。
张小愁只开了一枪。
开了一枪的她已吓得快昏了一半了。
第二枪却不是她放了了。
——谁开的枪?
由于高足与史斯及辜剑是对面而立,用枪指向骆铃及哈森等人的背部,所以辜剑和史斯都手“先一步”发现开枪的是张小愁。
——也就是说。是敌对人马取得优势。
辜剑拾枪的速度立即增加。
快很多的那种快。
由于辜剑本来已俯身要拾地上的枪,加上他的反应早了一步,那边的张小愁放一枪已六神无主、手足无措,故而辜剑先其他的人夺得手枪,是理所当然的事。
要不是有第二枪。
谁放第二枪?
没有。
没有人开枪。
枪是自己放的。
而且第二枪过后,才隔了阵子,又“砰砰砰砰砰砰砰……”的放了好几枪。
原来骆铃在扔掉手上的枪时,故意把枪丢在烈火余烬里,使枪在极高温热力下,终于燃着走火。爆炸了起来。
但这第二声枪响和接下来的一轮枪声,可吓住了辜剑。
他本已拿着了手枪,但听枪声已响,他顿时僵在那儿。不敢妄动。
这一下,骆铃因早有理准备(是她放意把手枪毛到余烬里的),立即作出反应。
他一个箭步赶去,飞腿踢掉辜剑手里的枪。
也一样踢到火堆里去。
枪声惊心动魄地响了起来。
同一时间,跟着高足身边的那名驾驶摩托车的同党,也蓦然出现,扭夺张小愁手里的手枪。
这回是温文冲了过去,一面大喊喝止:
“不准!”他下命令似的,“不准对小姐动粗!”
他冲过去跟他匪徒展开争夺,并用力一推,把那人推入火堆里。
那人在火堆里怪叫狂吼,好不容易才冲出火堆,全身都着了火,温文这下慌忙为他打(踩)熄火焰,但那司机已受灼伤,瘫在地上喘息呼痛不已,“不准!”温文威风且十分有英雄感的喝喊:
“——有本领谁也不要用枪……”
他的话没说完。就给赶上的史斯一拳打得仰着倒地。
——他下面的话,自然也给这边面一拳打得倒吞回肚里去了。
不过,史斯只打了这一拳。
史斯不是不再打下去,事实上,他恨不得打死他。
他打不去是因为要应付另一双拳头。
4、救我!
一下子,局面变成了这样:
骆铃勇战辜剑。
辜剑没有了枪。
他抽出了腰畔的斧头。
他一向都是个擅使小斧的汉子。
骆铃手上没有武器。
但她有针。
以小(她的身形可算高,但比起辜剑可谓不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