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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的火光,一下子认出了那是什么东西,心痒难熬,一颗心几乎没从口中直跳了出来!
可是,他抬头一看清了对方的模样,却又不免大吃了一惊。陈昌的样子如前述,周胖子事后对人说:“这眼前的那大汉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又像是江洋大盗,又像是深山野人,竟全然不知他是什么路数?要不是他先开口,而且说话很是客气,我真不知如何招呼他才好!”
这时,陈昌已包好了布包,手中的“火光”也消失了。他一面道歉,一面把布包系向腰带上──这是一种乡下人放置东西的习惯,看得周胖子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周胖子十分精明能干,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处事仍然十分有条理。他先手按胸口──心跳剧烈,令他的心口有点发痛。然后他道:“壮士,可是有些好东西,想找买主?兄弟我是恒大当铺的东主,姓周。”
做穷人有一个好处,知道什么是“当铺”。而且恒大当铺立店逾百年,就在陈昌家乡不远处,陈昌倒是听说过的。一听之下,大喜过望,忙道:“是!是!”
周胖子向酒楼一指:“进去找个雅座,一面喝酒,一面详谈如何?”
陈昌虽然感到酒楼中发出来的味道,十分难闻,但总不成就在大街上谈买卖,所以又连连点头。
一进酒楼,各人见了周胖子,无不殷勤致意。陈昌心知他这个当铺老板,货真价实,心中更是高兴。
只是进了饭店之后,像是进了臭坑一样,难受之至。不过他是苦出身,也可以忍受。
在一个小小的雅座坐定,周胖子点了酒菜,吩咐一起上来,再也不能有人来打扰。酒菜齐了之后,陈昌对着菜皱眉,只觉奇臭无比,厌恶之情,溢于词表;对酒,倒是和平日一样。
周胖子一看到这种情形,更猜不透陈昌的来历了,心想莫非是宫里来的人?不然,何以那么好的菜肴,也看不上眼,而且,头顶又盘着辫子!
周胖子屡劝,陈昌只喝酒不进食。被劝得急了,他说了一句:“这……几盘东西,怎么能吃?我不饿!”
他确然不饿,而他这样说,听起来倒像是桌上的菜太差,不合他进箸。这话口气之大,连周胖子也不敢说什么了,又命撤了下去,陈昌才敢大口透气。
周胖子已是心痒难熬之至,搓着手:“老哥要出让的东西,可以……看一看了吧?”
陈昌一口答应,自腰上解下布包来。一解开,周胖子一看之下,-那之间,血往上冲,满脸通红,可是一下子又心脏收缩,脸色发青。
他双眼发直,张大了口,口涎就那样流了出来,吓得陈昌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他伸过手去在周胖子“人中”上重重捏了一下,周胖子才回过神来。
陈昌人不笨,他带出来的几样东西,分开来放。这时展示的,只是其中一件,已经使周胖子遭到了这样的震憾。幸好是如此,若是一起取出来,周胖子非心脏病发,命丧当场不可!
陈昌其实一点也不识货,他生活贫困,别说是各类珍宝,一生之中,连碰到黄金的机会都没有,能摸上一下白银,已经很不错了。可是各类珍宝,之所以会成为珍宝,当然是它们本身具有极度的魅力,吸引人,使人自然对它如痴如狂地喜爱,认为那是天地间精华之所聚。若不是有那样的优点,怎么会千古以来,令那么多人为它追逐不休?
所以,当陈昌在那古墓之中,发现有许多宝物之后,他也为之震撼不已。
当然,他的感受,不如锦衣玉食惯了的豪富。他看着那些宝贝,自然觉得那些东西美丽得惊心动魄,可是对他这个长年累月,在饥寒交逼中过日子的人来说,一盘老大的珍珠和一盘五花肉让他来选择,饥肠辘辘之时,他自然会舍珍珠而就猪肉的──由此可知,珍宝再动人,性命还是比它重要,由此也可知,世上颇有些人,舍生命去求珍宝的,是如何愚蠢?
但是周胖子却和陈昌的情形,大不相同。在他的眼中看出来,珠宝岂止是原始的美丽而已,还有它们社会上的价值──在周胖子看出来,珠宝等于巍峨巨宅,等于良田十顷,等于婢仆成群,等于锦衣玉食,等于美女如云,等于一呼百诺,等于一个人生活上所享受的一切!
那自然又有了不同的意义。
那时,陈昌解开了布包之后,周胖子就神为之夺,气为之窒。他的一双眼睛,本来已被他脸上的肥肉遮得只剩下了一道缝,可是此际,却睁得老大。
他的脸色通红,一半是由于极度的兴奋刺激,一半是被那血一样红的宝石,所发出的火焰一样的光芒映红的。
他真识货,料得一点也不错,那是极西之地所产的红宝石,史书上称为“火齐种”。宝石并不大,最大的一颗,才如大拇指,被雕成一只神态威猛的狮子,可是看起来,这狮子其大如拳──因为它所发出的红光,凝聚上同实质,如一大团烧红了的炭,可是却又通透晶莹。
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