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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思之至,这种话也只有温宝裕才说得出。
可是,我想了一想,温宝裕的话,听来虽是异样,却也不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他说偷人头,必有目的,这自然可以成立。
其次,假设“死人头”在某方面不如“活人头”,这也可以成立,因为一般来说,“活”总比“死”优胜些。
那样,两件事之间,就勉强可以有一个共同点,将之联系起来了。
不过,可能连温宝裕自己,也觉得这种联系,勉强之至,所以给蓝丝一责斥,他便缩了缩头,未曾再说什么。
我虽然未必同意小宝的假设,但是有一点意见相同。我道:“必须假设两者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不然,我们何以去追查田活和他口中的那个“她”?那不关我们的事,蓝丝的事,才是我们的事。”
蓝丝很感激地望了我一眼。白素也道:“别管死人头,活人头,在“人头失踪”这一点上,是一致的。”
我苦笑道:“我们也被怪事弄胡涂了,天下哪有“活人头”这种名词,人头一离开人的身体,当然也死了!”
温宝裕忘记了才捱了蓝丝的骂,又来辩驳了,真是江山好改,本性难移,他道:“那也大不相同,活割下来的,和死了再割的,总有些不同。别说是人头了,就说是鱼头吧,活杀的鱼头,和死鱼上取下来的头,煮成鱼头砂锅,滋味也大不相同。”
温宝裕侃侃而论活人头和死人头有别,并举鱼头为例,说来虽然头头是道,可是效果甚差,无人共鸣。蓝丝的神情恼怒,红绫拍手呵呵大笑:“蓝丝早就说过了,你的头最新鲜好用!”
温宝裕拍着自己的后颈,大声道:“大好脑袋,新鲜好用,只卖与识货的!”
温宝裕说的这种话,当然不是他创造的,那是古代的豪侠之士,在“士为知己者死”的这信条之下,豪气干云的话。
而且,这种话,也不是空口说白话,真有豪侠之士,牺牲自己的性命,去完成他人志愿的这种事发生。
温宝裕这时,学着这样说,当然是为了表示一股豪气,这是青年人常有的行为。
可是我听了之后,心中却陡然一动,隐约之间,思潮汹涌。
我首先想到,猜王大师是一个奇人,奇人往往有奇行,把头卖给识货的,这种奇行,发生在他的身上,也并非不可能。
因为从发生的情形来看,猜王是自己把头割下来,或让人把他的头割下来带走的,那么,其间岂不是大有“把头卖给识货者”的意味在?
我心头乱跳,问蓝丝:“降头术中,人头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我这样一问,蓝丝也立时知道是何用意了,她道:“降头术中,人头有很多用处,但是没有人会把自己的人头割下来给他人的!就算师父对什么人感恩,或是感到了深厚的知己之情,也不致于把自己的头割下来给别人的!”
蓝丝的说法,自然无可辩驳,我向小宝望去,只见他张大了口,也想不出什么话来反驳,他只是道:“至少,有这样的可能性!”
蓝丝叹了一声:“我不知道!”
说到此时,电话响起,是黄堂来的报告:“田活到了机场,买了去新加坡的机票!”
我呆了一呆:“他——”
黄堂接着道:“他半年多前,就是在新加坡失踪的,我看他到新加坡是烟幕,他故技重施,又想回到他失踪的那地方去。”
我道:“你说得对,离境之后,如何跟踪?”
黄堂道:“请你出马!”
我想不到他有此提议,想了一想,就道:“好,我尽快赶来,设法延迟班机起飞,并安排我在他身边的座位,我和你在机场见,口号是:卖人头!”
黄堂道:“要口号干什么?”
我没有回答他,就中止了通话。
五十分钟之后,当我站在他的面前,说出了“卖人头”三字时,他当然知道要口号有什么用了,因为经过了化妆,若是没有口号相认,他根本认不出我是谁来!
我留了一圈胡子,又变了脸型,看起来,像一个学者,这也正是我乔装的目的。
我已经很久没有干这类勾当了,这次要来跟踪田活,简直是拿核子弹去炸一只麻雀,大材小用之至。因为田活一点也想不到会有人跟踪他,根本一点防备也没有,我很容易,就进入状况了。
飞机还没有起飞,我在他身边一坐下,就向他道:“啊,你就是在会上打断了陈博士发言的那位!”
田活立即对我有兴趣:“你是与会的生物学家?”
有了这样的开始,我和他之间的谈话,自然容易进行得多。
在几小时的航程之中,我并不心急,只是投其所好,和他大谈细菌病毒的幻想式理论,令得田活大有相见恨晚之感,甚至在讲话之际,也故意学着我那一口印度式的英语来迁就我——我给他的卡片,衔头是斯里兰卡一间大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