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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七年四月十二,涿鹿北城。
北城以北,据马壕沟之间,横七竖八躺着清军遗弃的尸体。
数百具拖着金钱鼠尾辫的尸体中,有真夷,有汉人,有蒙古人,甚至还有来自朝鲜的战兵。
清军首轮攻势还没开始便已结束,包衣兵伤亡惨重。
那些高高在上的女真主子和低微卑贱的奴才们,此刻不再有高低贵贱之分。身体被明军炮弹打成稀烂,混杂在一起,内脏,手指,指甲,毛发,粘合在泥土中,将沙土染成暗红色。
崇祯十七年,如果没有朱由检穿越,就不会有地下实验室,大学士范文程也不会变身小白鼠,被注射鼠疫病毒,在难以想象的痛苦中死去。如果范大学士没有英年早逝,多尔衮也不会率清军主力南下,与朱由检决战。
如果没有明清战争,曹忠清也不会赶来北直隶做炮灰。
在原本历史位面中,包衣奴才随顺治爷从龙入关,风云际会得到统制鳌拜赏识,从此飞黄腾达,后来被提拔为朝廷采办,接手盛京至江南的布匹生意,跻身成为当时最成功的包衣奴才。
曹忠清祖籍辽东,原名是曹丹,入旗后改名曹忠清,以示对大清的忠心。
这位包衣奴才入旗时,奴酋皇太极称帝刚满两年,大清当时正如日中天。
曹忠清人如其名,终其一生,对大清忠心耿耿,甚至可以说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清军入关前后,在曹忠清努力下,辽东与江南之间一度中断的贸易重新开通。
每年,辽东皮毛人参被倾销到关内,上百万匹丝绸通过运河运往盛京,茶叶瓷器更是不计其数。
康熙十八年,曹忠清病死,清廷赏赐他为二等公爵封号,康麻子痛不欲生,想起自己小时候穿过的开裆裤都是老曹从江南运回来的。
顺治康熙两代,曹家在江南势力急剧膨胀,康熙二十二年,曹忠清的儿子曹寅被升为江宁织造,负责江南的丝绸布帛采办事宜。
江宁织造这个职位,在南直隶算是数一数二的肥缺,连知府总兵都要给曹家几分面子。
康熙末年,曹家势力达到顶峰,为钟鸣鼎食之家。
后世《红楼梦》中,葫芦僧唱的那句: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吏,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在这种优渥的环境下,伟大文学家曹雪芹应运而生,几十年后,一部伟大文学作品将流传千古。
不过,因为穿越者的介入,一切都将发生改变。
首先,曹忠清能否坚持到娶妻生子已经成了一个大问题。
他的孙子曹雪芹,怕是没机会再写出《红楼梦》了。
世上再无红楼梦,唯有崇祯留把枪。
此时此刻,正如彼时彼刻。正黄旗包衣奴才曹忠清裹着三层铠甲,手举鸟铳盾牌,跟在一队失魂落魄的战兵身后,在涿鹿城北坑洼泥泞的路面上艰难前进。
曹忠清所在的甲喇被划拨给孔有德指挥,两百多名战兵除了些汉人包衣,还有蒙古朝鲜人,此战之后,他们中的大多数将会被抬旗,从奴才升为主子。当然,能不能坚持到那个时候,就看各位包衣奴才们的造化了。
明军大规模炮击已经结束,笼罩在涿鹿城头上空的浓烟渐渐散去,低矮的城墙后面,露出一把把黑洞洞的火铳。火铳主人头顶上佩戴的红缨,迎风飘动,显得格外扎眼。
虽是暮春天气,天气仍是微寒料峭,草忠清拖着沉重的铠甲武器步行,因为地面泥泞,每走一步都显得颇为艰难,汗水很快浸湿最里面一层棉甲,仿佛千万只蚂蚁在后背上爬来爬去,奇痒难耐。
更要命的是,脚下那双从盛京穿来的鹿皮靴,鞋底已经磨破,每走几步,就会有水灌进来。
曹忠清感觉脚趾正在腐烂。
虽然如此,包衣奴才却没有停下脚步,因为在他身后不远,几十把明晃晃的顺刀正指向后背。那是恭顺王孔有德的亲兵在后方压阵,这些个骄兵悍将,杀起自己人来,也是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在曹忠清看来,相比那些被炮弹砸死砸伤的同伴,自己还算是幸运的,至少他还活着。
城头两轮炮击过后,孔有德麾下两千多名包衣战兵,伤亡超过两百,活着的人士气低落,濒临崩溃。
终于,包衣战兵们已经距离明军城墙两百多步,这个距离,火铳轻松撕破棉甲锁子甲,清军可以对城头进行还击了。
曹忠清躲在一群包衣战甲后面,大口喘气,一步步朝明军棱堡逼近,他呼吸急促,脊背冷汗连连。
刚才明军炮击时,曹忠清亲眼目睹别人被炮弹击中,高速飞旋的弹丸瞬间将人砸成稀烂,只剩血雾。
在来到涿州之前,曹忠清从没上过战场,更别说这种大阵势,心中恐惧可想而知。
“曹忠清,你他妈的眼瞎了!还往前走个啥!赶紧举铳!给老子狠狠的打!”
背后传来嘶哑的嚎叫声,那人气喘吁吁,隔着很远也能感觉到他身上熊熊燃烧的怒火。
包衣奴才不用回头也知道,冲自己喊话的是他主子金熙晗。
金熙晗是朝鲜人,抬旗已经两年了,他现在的身份是正黄旗鳌拜手下第三牛录额真的分德柏士库,手下管十个包衣,其中六男四女。
八年前,这位金大爷还不是大爷,而是朝鲜边境一小兵,多尔衮率兵攻略朝鲜,在釜山,金熙晗被清军俘虏,清军见金熙晗甚是勇猛,且对大清甚为敬仰,已经被带回盛京,收为包衣。
长期作为明国附庸,高丽棒子生来就具有做奴才的天赋。
金熙晗当然也不例外,他在盛京皇宫服侍鞑子八年,据说被阉割了,靠着自己不懈努力,他终于抬了旗,摇身一变,由奴才变成了主子。
包衣在这个时代算是建奴们的私有财产,主子可以随意处置,包衣在清国的身份地位,类似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们蓄养的黑奴。
金熙晗在京郊有几十亩良田,在盛京城中有两处店铺,曹忠清不能理解,金大爷家产殷实,为何还要像其他战甲那样,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冲锋陷阵,来明国打仗。
朝鲜棒子一心为鞑子做狗,想要做狗就要卖力的吠叫。
因此听到忠亲王一声召唤,便不远千里奔赴战场,到大明京师去,到主子需要他的地方去。
和所有高丽棒子一样,金熙晗在主子面前谄媚如狗,恨不能跪舔,当他面对汉人时,却表现的极为凶残,甚至比鞑子还要狠,如门前恶狗。
正黄旗包衣奴才曹忠清混杂在炮灰中,被朝鲜棒子挥鞭抽打着,浑浑噩噩往城墙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