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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进身起剑,进左势之力,向对方柔弱的颈部砍去,又是一道火星迸出,白衣只觉像是砍到了一块玄铁。库力挥拳迎上去,白衣架剑迎上去,库力的力气大,拳头抡得猛烈异常,拳风呼啸。
白衣不敢直接接招,以巧化力,虚剑侧击,以求四两拨千斤,不过这种打法一半时难以取胜,白剑在库力身上不断划动,花火四溅,却对他造成不了实质性的伤害。
白衣错开步位,躲过呼啸而来的拳风,猛地抬腿袭击对方的后膝窝,膝盖是人体重要的活动枢纽,双腿正常弯曲伸直和膝关节的调节配合有离不开的关系,但其实膝盖承受的负担远比我们想象的大,既坚固又脆弱。膝关节不仅承受着身体重量,走路、运动等正常活动产生的压力至少是体重的一倍。
它几乎承载着全身的重量。只有在我们躺着的那一刻,膝盖是轻松的。此外,每时每刻它都在承受压力。站和走时,膝盖的负重是体重的1至2倍,上下楼时为3至4倍,跑步时为4倍,打球时为6倍,蹲和跪时为8倍,可见膝盖的脆弱性。
可是这一击,白衣却如同踢在了铁块上,脚步发麻,库力挥舞着沙包大的拳头,秋风落叶一般扫过,白衣身子一矮,躲过拳风。还未等向后退去,凌厉的剑光就从斜上方砍过来。
白衣身子忽地一折,如柳燕般飞了起来,剑光顺着身子划过,射在冰面上,再次起了一层冰峰。
年府骚乱未停,大部分的护卫赶往前院,马特趁着这个机会,一路绕着近路,到了书房,脚步猛地一顿,闪身到一个敞开的柱角。接着一队护卫快速穿过,往前院赶去。
等他们走远了,马特才站出来,打开司马信画的地图,又看了一眼,过了这间屋子,后面便是年书宇的书房,司马信在书房前面标了一个危险的记号,说是有三条大狗守着。
白凤梵秀犬,说他是大狗,实在是小瞧了它,司马信还不知道这种狗的威力,马特却清楚的明白。他之前任职皇城司的时候,曾在异国见过这种东西,这种犬十分罕见,且极为凶猛,难缠,一只白凤焚秀犬的战斗力能抵得上两只猛虎,更为恐怖的还是它的嗅觉。
提到嗅觉灵敏的动物,一般人都会想到猎犬,其实不然,在大陆上有许多靠着嗅觉为生的动物,他们的嗅觉比狗还要灵敏许多,比方说骆驼就能在很远的地方闻到雨水的气味,牛的嗅觉也非常的灵敏,羚羊在迁徙途中,往往都是靠彼此的气味,分辨亲人。
而这种白凤焚秀犬,对气味的识别能力高于骆驼,羚羊的两倍以上,可见其恐怖的嗅觉能力。江湖上即使再高明的刺客,盗贼,能做到影不留形,飞檐走壁,踏雪无痕,却怎么也做不到不留下一丁点的气味。
那时候马特的目标是一个叛逃到异国的官员,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就弄来了这样一只白凤焚秀犬,这可把马特愁坏了,他试图通过下毒解决这只碍事的狗,可连续试了几次他就放弃了,这种犬只有主人亲手给的食物才会吃,其他人送的一概闻都不闻一下。软的不行就上硬的,就是这个决定差点没让马特被咬死,好在他轻功高,在护卫没聚集的时候,侥幸逃过一劫。
后来马特又试过各种办法,奈何对方警惕心太高,基本上就不出门,前前后后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马特才完成任务。当然他最后也没有想出办法解决,只能等着那名官员出门,再找机会,谁知道这官员自己在家被白凤焚秀犬给咬死了。
原来这种犬天性极为忠实,并且一生只会认一个主人,必须是在它们小的时候就开始喂养,并且要亲自喂养,这样到它们八个月大的时候基本就会认定你是它的主人了。
官员知道有人要刺杀他,便一直在府上呆着,尽可能不出门,那天可能是在府上呆的太无聊了,竟然跑去逗狗去了,本想着增进增进感情,结果直接被咬死了。反倒便宜了马特,稀里糊涂的就完成了任务,还以为是上头等的不耐烦派人提了他的位置。
马特现在还记得那犬的凶悍,牙齿跟刚磨好的钢刃似的,一口能把石块咬碎,身上也跟披了一层铁甲,弩箭都射不进去。打死司马信,马特都不想再次面对这种东西,还是三只。
马特伏在屋顶,不敢离的太近,三只白凤焚秀犬懒洋洋的趴在书房口,尽显慵姿,身上像是披着一层厚厚的黑色皮袄,三角形的肉嘴巴上长着浓密的长胡须,漆黑的脸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凶悍狠辣的眼睛。
马特咽了一口吐沫,一看到这玩意,似乎是心理作用,屁股上的伤口就隐隐作痛,上次一只他都对付不了,这次一下子冒出来三只。
正当马特想着该怎么办,愁眉不展的时候,就见几个丫鬟一手端着火烛,有说有笑的向这边赶,远远的看见那三头凶兽,不由得放缓了脚步,面露难色。
其中一个丫鬟道:“大人又把这三头怪物放出来了。”
另一个丫鬟不满的说,“连链子都不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