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走吧,再不走天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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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房子边空地上有个以前用过的土灶,这种土灶非常简单,多是用几块石头围起来就可以了,在老农村很常见,也非常方便,用的时候放个锅上去,不用时,把锅撤了就可以了,农村有红白喜事时经过就搞这种土灶。
    秦沉欢看了下还可以用,另外以前用来浇水的两个烂木桶还能用用,于是甩开膀子便先跑了到山下去,把小河边打了两桶水上来,然后又找到了火柴,便架起了老铁锅烧起水来,大柴火一放,霹雳啪啦就烧了起来!
    不一会儿水开了,秦沉欢把公野鸡的毛那几根八十来厘米长的翎子拨了下来,有几根拨断了,最后选出三根的最长最后的来,放在木房子里边,免得让风吹走了。
    这时,朱大傻就端着一个高压锅喘着粗气跑了回来,两个人都是农村娃,三下五除儿便把鸡破开了肚堂,肠子、肝脏的什么也不要,然后用砍柴花的弯刀把鸡砍开了四大块,统统塞到高压锅里面,架到灶上面,放点盐巴和水,就开始炖了起来。
    果园里的柴火多得是,都是修剪树枝时砍下来的,果树这东西,不是种着就能结果,还要砍掉旁枝,施好肥,杀好虫才能有收获。
    火花照得朱大傻满脸红红的,这大热天实在太热,他不仅把衣服脱了,只穿一条裤衩在烧火,还好太阳已经下山了,转眼就掉进山沟里去,山风一吹来,这酷热的大白天肯定过去了,只是夏天黑得不是很快,一些做事的农民这才开始收工回家去。
    “沉欢叔,真香!”
    朱大傻烧火烧得很来劲,特别是水一开,这野鸡的香味便溢了出来,整个果园子都是香味。
    秦沉欢得意地笑了笑,把那几根翎毛取了出来比了比,真的够长,毛色金亮斑斓,特别好看,心里不由一阵高兴:明天全靠你了。
    只是秦沉欢没有想到的是,这香气的威力更大。
    傍晚边了,无论是田里的,还是地里头的劳累一天的大老爷们开始回家去吃饭,可准备开饭时,却个个伸出脖子来闻了闻,娘的真香!
    整个风雷镇都是香气!
    秦沉欢和朱大傻只顾自己烧火,虽然觉得香,可却没有想到这香气已经飘到家家户户了,这农村吃晚饭有个习惯,那就是喜欢端着碗坐在大门口吃,或者是吃饭时端着碗到处转转,这香气一来,有几户人家是吃不下饭了,直咽口水,甚至还有几个抠脚大汉吸着鼻子像狗一样到处闻!
    “这是什么香啊?好像从来没有闻过呢!”
    “谁家有好菜啊,去窜下门子啊!”
    “狗日的,准是谁家有酒席吃野味哦!”
    “……”
    一个端着布碗的老头左看右看,嘴里也是不停的啰嗦着,吃了一辈子饭了,还真没有闻过这么香的菜,整个风雷镇都是香气,风一吹,飘得更远,因为这是一只真正的野鸡王。
    野鸡不同家鸡,它们常年在山林间飞行,羽毛金黄,非常漂亮,一般的野鸡能活十来年的比较少,像这只翎毛都差不多一米长的,实际上已经有了上百年的时间了。
    “沉欢叔,应该差不多了吧!”朱大傻在家烧火做饭是常有的事,觉得炖了一个多小时差不多了。
    “好,那就冷却下来吧!”秦沉欢也觉得差不多了,就把一桶冷水抽了过来,朱大傻便把大半个高压锅底放了进去,热锅一沾冷水便‘刺溜’‘刺溜’发出响声,锅底还冒出一阵青烟。
    “你们在煮什么呢?”
    这时何丽丽又端着菜篮子,用块白布来送饭了,大老远就闻着香味,没有想到是这两个小子在煮东西。
    “嘿嘿,婶婶,你来得正是时候,沉欢叔打了一只野鸡王!”朱大傻一见上午给秦沉欢送饭的那个女人,开口便是婶婶。
    “乱喊什么嘛,这是我小后妈!”秦沉欢白了朱大傻一眼,“小后妈,来,今天你有口福了,我打了一只野鸡王,吃了就变聪明的,你看这是翎毛老长老长的了!”
    吃了就变聪明?何丽丽不由一愣,便明白了这小子又要搞什么鬼了:他是要借这只野鸡王把自己变回去了,装傻毕竟太麻烦了,与其迟早让人识破,不由找个借口,反正不管是什么借口,只要是借口就行了。
    这浑球怎么这么聪明呢?不过这翎毛还不是一般的长,自己可是从来都没有见过啊!何丽丽接过翎毛,心中也是一阵感叹。
    “能不能给我一根啊,你这里有三根呢?”
    秦沉欢需要的是它来证明,觉得不好给她,有点为难的样子说:“这个嘛,这个嘛……”
    何丽丽白了一眼秦沉欢便知道这小子花花肠子多,一定有什么目的,也就只好说道:“那随你嘛,我告诉你一件事,老秦下午去县里了,听说镇高中不办了,一些寨子里孩子最近因上学路上出事很多,要开办村小,采取就近入学方式,而且镇中学的老师也要分流。”何丽丽一边说,一边直接把送饭的篮子放到小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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