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猎户队伍,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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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搏击,一个打三个肯定没问题。”
    白二胜补充道:“还有张猎户,他的打猎本事当真是一绝。张猎户对兄弟们倾囊相授,大家伙三个月前开始进山,现在每天基本上都能捕到一些獐子、兔子等小东西,他们都长本事了。
    不怕步老大笑话,我现在吃野味都快吃吐了。”
    谁知,步衣没有露出喜色,反而有些恼怒。
    他皱眉问道:“黄远石呢?你们怎么不提他?”
    刘正阳偷偷地瞥向白二胜,却见自家二哥面露不快,脸比锅底还黑。
    白二胜怒道:“步老大,黄远石只是一个逃兵,你为何如此看重他?我就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偏生让他操练大家伙?”
    “老二,我看不对吧。你不是看不起黄远石的练兵水平,而是记恨他练兵的时候踹你屁股,是不是?”
    “步老大,我……”白二胜耷拉着脑袋,小声嘀咕道,“谁叫他拿着鸡毛当令箭,居然敢和我作对,我可是你的结义兄弟。”
    步衣挥手阻止他接下来的话,道:“行了,你不用说,我全都明白。”
    “黄远石是军伍悍卒,他逃出军队是有原因的,他现在是你们的训练长官,你们必须尊重他!”
    恍惚间,步衣开始走神,他回忆起这一年的事情。
    当庄稼汉,彻底融入这个农耕时代,他做得很完美。
    不过,你真以为他每天只是扛锄头,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驴县令刁益民,当初红口白牙地张张嘴,刘府立刻被抄家灭门,数代积累的财富全被狗官县令抢走了。
    从那个时候开始,步衣就知道唯有武力才能在这个乱世生存。
    伟人说得好,枪杆子是命根子,步衣想要组建自己的枪杆子。
    当兵没靠山,混黑帮没有纪律,于是他瞧上了猎户这个职业。
    一个好猎户必须有不俗的武艺,弓箭娴熟、制作陷阱一流,经常吃肉也有力气,可劲儿操练一番,那不就是军队的雏形吗?
    他敢想,也敢做。
    四处打听之后,步衣听说猎户张成山的老母亲染上了严重风寒。于是,他徒步走十里入深山,亲手把价值五两的药材交到猎户张成山的手中。
    药到,病除,猎户张成山的老母亲因此活了下来。
    张成山是老实人,他记着步衣的情,尤其是当张猎户听到步衣想让他教一干兄弟狩猎技巧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地答应了。
    再说起逃兵黄远石,嘿,此人可是一个狠角色。
    黄远石当兵三年,历九战、杀敌超过三十人,虽说敌人只是山匪流民,那也是了不起的战绩。
    此人性情刚直,他不满上司在打仗的过程中,趁着兵荒马乱欺负良家女子,于是夜里怒起杀官,并且从容退去。
    同样是逃兵,黄远石就是跟别人不一样。
    猎户无法成兵,因为纪律松散,步衣在偶然间听说逃兵黄远石的事迹之后,他当机立断拿二十两纹银前去请人。
    可惜,黄远石当时看都不看一眼银子,骂骂咧咧就要赶步衣走。
    用他的话说:有钱了不起?爷爷当兵的时候,刀下砍过多少有钱人,你个瓜娃子知道吗?
    黄远石大怒的原因很简单,步衣当时未满十八岁,嘴角还有的胡须还是软绵绵的,面相实在太年轻了。
    试想这样一幅场景,一个瓜娃子跑到一个剽悍壮汉面前,并且对他说:小子,我看你很有才能,跟我混怎么样?
    易地而处,大家会怎么想?肯定气得原地爆炸,想杀人。
    最终,步衣用搏击技巧打败黄远石,并且连请三四次,这才请动黄远石,让他训练招揽的十几个猎户。
    以练兵之法,训练十七猎户!
    猎户张成山、好汉黄远石,有此二人相助,步衣用一年的时间组建出一只猎户小队。
    “馨儿,从刘府得到的二百两银子全放在你那里,现在还剩下多少?”
    宁馨儿脱口而出道:“还有13两。”
    步衣疑惑道:“怎么这么少?”
    “那还不是因为你压根没把钱当钱,整天大手大脚地花钱,金山、银山也不够用啊。”宁馨儿不满地反驳道。
    步衣苦笑着解释道:“这……我那不是乱花,都是用在正途上面。”
    宁馨儿瘪着嘴巴说道:“三郎,我知道你没乱花,但……但我看着银子一点点变少,我就是心疼。”
    白二胜劝道:“嫂子,步老大是做大事的人,银子花完还能挣回来的。”
    “对啊,嫂子,白二哥说得没错。”
    农耕时代的经济并不发达,吃自己种的粮食、穿自己织的布匹,步衣家里只有两口人,一年花10两银子都算富裕人家。
    像步衣这样一年花掉将近二百两,那都属于败家子范畴。
    但,他不后悔。
    练兵,一日三餐不能差,每月还要给一些银子奖励,二百两银子可不是像水一样流出去嘛。
    “老二、老三,你们都听到了,银子快没了,咱们也该露出獠牙去抢食儿了。”
    “大哥,你就说怎么办吧,我刘正阳跟着你干!”
    “步老大,还有我白二胜,咱可不是拉稀货!”
    步衣拍案而起,激动道:“好兄弟!”
    “告诉其他人,这三天给我吃好、玩好、睡好,三日后进山。我步三郎要猎一头大家伙,彻底打响名声。”
    白二胜和刘正阳异口同声地应道:“是,大哥!”
    ……
    喝到日落,白二胜和刘正阳醉醺醺地走出步衣家。
    白二胜嘴里吐着酒气,嚷嚷道:“正阳,大哥终于要显威风了,我差点等得骨头都生锈了。”
    “呵,白二哥,你这下总算开心了吧。”刘正阳大笑道,“你之前还说大哥沉迷美人乡、英雄冢,得亏嫂子没听见这话,否则她非得扒了你的皮。”
    “嗨,我那不是急的嘛,这话不能算数。”白二胜脑袋一缩,嚷嚷道,“就冲步老大对嫂子那份疼爱,我可不敢得罪她。”
    刘正阳醉得稀里糊涂:“孬……孬种!”
    “嘿,老三,你这么说我就不高兴了,你有本事你去给嫂子说英雄冢的事啊!”
    刘正阳理直气壮地说道:“我不敢,但我知道你是孬种!”
    双重标准,便是如此。
    两个醉汉相互搀扶着走远,并且,风里还传来一次接一次的打酒嗝声音。
    “老……老三,哥哥我不得不……嗝……着急啊。”
    “相士给步老大算命,他是……嗝……壁水貐(yu)下凡,白眉染血则天下大乱,此乃乱世枭雄之命。我也去算过,人家说俺是狗尾巴草的命,那是又贱又硬,除非有贵人提携,否则我一辈子难成大器。”
    “大哥当日干掉刘扒皮,可不应了白眉染血之说嘛,我想等他富贵起来后提携我一把,哪成想他和嫂子腻味了整整一年呢!
    这架势,你说说,我怎么能不着急呢?”
    由于酒意上头,白二胜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心里话,但刘正阳屁都没听进去。
    “别……别瞎扯,你就是孬种。”
    “嘿,你这家伙……”
    声音逐渐消失。
    这回,那是彻底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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