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孤单的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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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心王的骑士团去踏平诗呢哥,最终,野蛮人的公主轻轻撒娇了一句“宽容的战士父亲,难道你忘了,刚发现了新大陆和不列颠岛链,而我也即将20岁,你正好送我一幅崭新的地图呀,这一定是主父的旨意”。
    很难想象桀骜的野蛮人领袖是一位最虔诚的教徒,坚持祷告,宗教日绝不参加宴会,终身只忠诚于一位妻子,从未传出过情人和私生子的绯闻,这一点,帝国内部大贵族寥寥无几,唯有奥格斯歌城的奥狄斯亲王,罗桐柴尔德的诗人公爵这几位,可惜,亲王的头颅被挂上了圣约翰大教堂的雕像,公爵最终走向了广场绞架,在帝都数万人的视线中安静赴死,甚至没有吟诵那首脍炙人口的《鲜花不死》,与气质阴暗的奥狄斯亲王不同,不得人心的亲王殿下被送进拷问厅,甚至割下头颅,帝国上流社会并不惋惜,但当诗人公爵走向绞架,帝都无数暗恋这位诗人、艺术家、雕塑家和“温和贵族”男人的名媛贵妇们,都当着未婚夫或者丈夫的面,哭红了眼睛,而男人们也都适度表现出足够的度量,毕竟除去罗桐柴尔德的古老仇人,没有一名贵族不愿意与学识渊博的公爵谈笑风生。
    小范围内甚至有首席国务卿歌谢尔曾替公爵向皇帝陛下求情的流言。
    “新大陆还没有命名?”奥古斯丁皱了皱眉头,他并没有在意昆丁夫人的讽刺,也许在私下,他只需要一位不影响【圣徒】信仰质量的小猫咪,但在
    诗呢哥城堡之外,秩序需要一名风度不差的外交官,短时间内,只能由昆丁夫人扮演这个角色。沙龙宠物菲奥娜夫人其实更有手段和眼力,可惜名声实在糟糕,奥古斯丁还是希望诗呢哥和秩序能有一个相对正常的口碑。
    “还没有,暂定名有‘圣徒’‘福音’两个,不过教廷方面很燥热,皇帝陛下却一直不肯表态。”爱丽丝轻柔道,今天的她在确定奥古斯丁愿意与她一起出席宴会后,让私人管家老亚撒从另外一座城堡带来了最钟情的晚礼服,精致却不奢华,与他站在一起,并不用担心出现因为贫富悬殊而显得不伦不类的尴尬画面。
    “这就是皇帝陛下的智慧了。”奥古斯丁解释道,“他是一个耐心和毅力都很好的政治家。所以在尘埃落定前,他就会继续沉默,每沉默一天,帝国赢得的筹码就增加一点。”
    “所谓的尘埃落定是指?”昆丁夫人貌似开始习惯充当询问者,只是不曾意识到而已。
    “以往,史诗大陆集体朝向卡妙的矛头竖起,主要是因为道德层面,碍于拜占奥教廷的权威,但谁都不愿意真正去招惹一个与蛮荒大陆血战了近千年的冰血国度,这一次不同,神圣帝国加上她探索出来的不列颠岛链,几乎是一座小型的史诗大陆,谁都不愿意落后这场盛宴,而且卡妙铁骑总不可能凭空出现在那片遥远的处女地上,没有了史诗大陆上最彪悍的铁骑,卡妙帝国就像失去牙齿的猛虎,是不太能让国王们心怀敬意的。我们的皇帝陛下在等固执的北方独狼吸收全部火力,在等拜占奥教廷跟梵特兰蒂冈地下战争结束,在等那个他总是缺席的十人圆桌会议落幕,在等低调的‘福音’,或者说帝国宠儿拿破仑大司祭在新大陆上站稳脚跟。”奥古斯丁平静道。
    “帝国不是象征性在大陆和不列颠岛链间建立了一座监狱吗,帝国官方说是用来关押叛国者、渎神者等犯下不被饶恕之罪的罪民,而今天的宴会,就是康迪家族庆祝他们的继承人,罗马伯爵获得帝国和教廷联合授予的殖民地总督头衔。”精通帕雅战棋的爱丽丝显然不是一位称职的政客。
    “这是必要的手段,神圣帝国保持沉默,不代表可以像弱小的琼斯公国那样被任意盘剥,这就是皇帝陛下最鲜明的态度,不过激,但同时保证适度的强硬。琼斯的境遇说明了弱国无外交,而神圣帝国的外交官们证明强国愈是强大,就越需要灵活的政策。”奥古斯丁笑道。
    “是歌谢尔国务卿在亲自处理这项事务。”爱丽丝轻声道,小心望了一眼奥古斯丁。
    “怪不得教务院只是派遣了一只规格不高的审判团来访黑天鹅湖,看来我还是那个不被首席国务卿大人重视的小人物啊。”奥古斯丁喃喃道。
    这次连昆丁夫人都闭上嘴巴,不敢轻易发表论点。
    罗桐柴尔德公爵写了一首《鲜花不死》。
    梵特兰蒂冈最大的机构教务院第一号人物,昔日的皇室文学老师歌谢尔女王便有了封面是“每一朵鲜花都会死亡,每一位老兵都会老去”的文集。
    与两位作者都有莫大关系的奥古斯丁身边只有一本《教诲》随身携带。
    并没有外人猜测的《鲜花不死》。更没人听奥古斯丁少爷完整朗诵过这首小诗,伊丽莎白小萨满都不曾。
    有人说这是因为罗桐柴尔德的继承人丧失了诗人气质。
    有人说是这位可怜懦弱修士选择效忠帝国来换取叛国者子孙原本应该死亡的生命。
    罗桐柴尔德的故乡,奥格斯歌城,在奥古斯丁少爷小时候的时候津津有味散播他调戏女仆玩弄修女的流言,在他去脉代奥拉神学院修习的阶段,孜孜不倦诉说这位贵族少年在梅塔廊平原祸害贵妇的精彩故事,在罗桐柴尔德灰暗后,更是不遗余力斥责唾弃奥古斯丁的懦夫行径。
    这样一个小丑的年轻人,这样一个乏味的灰色故事。
    放在吟游诗人的作品集中,一定会被贵妇调侃为二流诗人所写的三流故事吧?
    似乎所有人都遗忘了那首布满尘埃的小诗。
    在诉说着什么。
    《鲜花不死》:
    我是一朵鲜花,拒绝凋零
    狂风,暴雨,大雪,贫瘠的土壤
    无人欣赏,我都会绽放
    我是一名老兵,拒绝离开战场
    长枪折断,盔甲破败,骑着瘸马
    我都要坚持挺起胸膛
    春天问我
    为什么不在最绚烂的秋季枯萎
    荣誉问我
    为什么不戴着勋章离场
    同伴问我
    为什么不一起在大地长眠
    战争问我
    为什么不愿意低下头颅
    我是一朵鲜花,拒绝凋零
    因为我在等待见到冬天
    冬天来了
    烂漫还会远吗
    我会替伙伴亲眼目睹这份风景
    我是一名老兵,拒绝离开战场
    因为我身后就是我的妻子
    我的孩子
    我的家园
    鲜花不谢
    老兵不死
    “谨献给我的儿子,未来紫曜花的主人,我和爱葛莉丝的宝贝,小奥古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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