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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林夕的时候,她还只是个只会做着白日梦的灰姑娘。
我看过她写的很多书,在书中她将另一个自己展现的淋漓尽致。她说,“每个人必然的相遇,是老天给予的缘分。”
所以,我离开上海,来到江州,只为寻求跟她之间的缘分。
未遇见她之前,我一直在想,究竟会是怎样的一个女子,才会将爱情刻画地那般完美。
直到遇见她之后,我才知道,我有多幸运,才会拥有世界上所有的独一无二。
回到江州后的我,像无头苍蝇一样在江州城里寻找着林夕的踪迹,可无论我花费多少心血,也还是找不到关于她的半点消息。
直至有一天,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沈轲笑着同我说“堇年,我遇见了一个很有趣的女孩,她叫林夕。”
就这样,我从沈轲口中意外得知了林夕的下落,开始了新一轮的找寻。
或许,林夕说得是对的,两个人必然的相遇,是老天给予的缘分。正如我从未想过,我会在一个烈日当空的午后,巧遇昏倒在地的她。
那时候,初见她的第一眼,我便觉得,她与我想象中的林夕很像,与我眼中的爱情很像。
却不曾想,真的会是她。
那是我这一生中绝无仅有的美好,她就像一个吃了糖的孩子,天真到让人忍不住就想要靠近。
当她说“我叫林夕,你呢!”
那一刻,我感觉到自己的心都快要从胸腔里跳出来。我知道,从她说她是林夕起,我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她了。
我从未想过, 林夕,这个长年活跃在我心底的人物,有一天会真实地出现在我面前,咧嘴冲我傻笑。
那是一个美好到如明镜一般的女孩子,因长年活在自己的小说世界里,从而养成了倔强,高傲,天真的性子。她就像是一朵不染尘埃的白莲,即便落在人群中,也能让人一眼铭记。
后来,我们恋爱了,她时而像个小孩子,爱撒娇,爱任性,爱耍小脾气……
可那又怎样呢!我愿意宠着她,任她在我的世界里翻云覆雨,一世无忧。
如果,没有后来地那些事,我想,或许我会在大学毕业以后,带着林夕回家见父母,然后像众多恋人一样,商量着结婚事宜,挑选着蜜月度假的地方。
毕竟,曾经的我,是那么渴望与她一起白头偕老。
可白血病的到来,打破了我所有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我甚至还来不及跟林夕好好道别,就已经被爸妈带出了国。
再醒来时,是在国外的陌生环境里。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过得很消沉,整天想着的就是怎么逃跑,怎么才能快点回国。直至有一天,我在逃跑途中昏倒在路旁,被好心人送进了医院,我才感觉到我与林夕之间的遥远。
也就是那个时候,我认识了艾伦。
艾伦给我讲解了许多关于白血病的病例,我也渐渐从中得知,我所患得是绝症。
我渐渐开始绝望,对未来不再抱有任何幻想。
在那漫长的五年里,于我而言,时时刻刻都是一种煎熬。
为了争取早日回国,为了能再见上林夕一面,我逼迫自己去成长,去学习我所不愿学习的一切,撑着病体在美国打下了所属自己的江山。
外界都传言,安氏集团的安总裁,看似人畜无害,实则冷血无情。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是太想林夕,想要早点回到她的身边而已。
看着在我手中渐渐有了起色的产业,我开始退至幕后操纵,将一切交给了牧沅,为自己的归途做打算。
期间,我恳求牧沅回国,打探林夕的消息,为她的前途铺路。
我知道,我做这些,她不会知晓,甚至还会因我当年的离开而怀恨在心,可是,我心甘情愿。
在决定要回江州的头一年,我以作者的身份偷偷回了一趟上海。在媒体前小小的露了个脸,虽然并没有如预期的见到林夕,可我却已然觉得满足。
我想,若是余生不能陪她一起到老,那么就这么静静守着她,也未尝不可。
新书发布会的那天,我看着她,戴着口罩,穿越人群一步一步朝我走来。
那一刻的我,心是乱的。
我只能故作视若无睹的移开视线,任凭心痛蔓延。
当听到她用质问的口吻跟我说“安堇年,我们是一声过错,还是一生错过。”那一刻,我再也无法压抑自己的情绪,只能在大庭广众之下仓皇逃离。身后,是她撕心裂肺的哭声。
心,似被人拿刀捅了个窟窿般疼痛至极。
我又何尝不想留下,何尝不想跟她说,我很想她。
可是,我不能,一个没有明天的人,是没有资格去爱的。
即便我已经很努力很努力地去疏远,可倔强如她,仍是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傻地让我心疼,让我不舍。
有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