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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的阳光冲破晨雾,从天际悠悠升起,刺眼的光线在冒出头的那一刻,就以一种迅速的方式照亮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刺痛了我的眼。
我从清晨泛着露水的天楼楼顶醒来,因受不了阳光的直射,遂在迷糊中翻过身,避开了刺眼的光线。
下意识的睁眼,才发现自己还处于天楼之上,面前凹凸不平的地面有小沙粒颗颗立起,饱满醒目。
伸手胡乱在周围抓了两下,什么也没抓到,遂认命的从地上一下爬起。
当看清四周一切的景象时,昏沉的头脑在顷刻间立即变得清醒。
胳膊因趴在地面上的时间过长,而印出了坑坑洼洼的小红点,很是难看。身上更是因为睡了一个晚上的水泥地面,而酸痛不已。
我抬手拍了拍因侧睡时与地面相接的右脸,不甚酸爽的滋味让我苦叫连连。
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酒量会这么差,差到一碰就醉,还一个人在这渺无人烟的楼顶上睡了一晚。
若说没有后怕,那是假的。都说酒醉壮人胆,现在看来,这话倒一点不假。
身上的衣服皆已被露水打湿,我扯了扯黏在身上的衣服,嘀咕道“搞什么,不就是在楼顶睡了一晚,怎么一醒来就成了这副鬼样子。”
脸上的僵硬与麻木还未褪去,我又拍了几下自己的脸,开始满地的翻找手机。
身旁是被扔的乱七八糟的易拉罐以及一大堆洒落在地的零食,在这空阔的楼顶尤为显眼,甚至可以用杂乱来形容。
还好,现在就我一个人在这里,否则,依照我的脾性,以后怕是没脸见人了。
从一堆垃圾中翻找到手机的时候,手机已经没电自动关机了,我哀怨的拍着脑袋,大声哀嚎“啊……林夕,你这个傻子,怎么能在楼顶上睡一晚,竟然还喝了酒,你是傻了吗?还是疯了。”
昨晚的记忆不甚清晰的在脑海里闪现,我半是愁苦半是恼怒的从地上爬起。用比平常快两倍的速度开始打扫起这一地狼藉。
都说发疯一时爽,事后后悔药。这下子,我总算体会了个清楚明白。
回到家的时候,日头高挂,朦胧的光线从玻璃窗上越过直射进室内。
兴许是因为早上着了晨露的缘故,忽然间就觉得这阳光分外亲和,暖洋洋的,舒服至极。
分不清时间的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家,给手机充上电,在满眼的星星光点中又趴回了床上,继续给自己补眠。
因一夜没睡好的缘故,这一觉我睡得格外香甜,半梦半醒之间,像是又看到了那个我熟悉的身影。
“堇年……”
又一次,我满头大汗叫着他的名字从梦中惊醒。
零碎的片段仿若真实存在般,梦里的安堇年拉着我的手同我说“林夕,就此别过,我们再也不见……”
悲伤的语气夹杂着数不清的苍凉在其中,令身在梦中的我也忍不住心痛连连。
安堇年,这个我曾无数次念着从睡梦中惊醒的名字,再一次闯入我的梦里,同我说着最后的告别。
像是再见之后再也不见般,那么令人难受。
手机的电量已充满,我熟练的按下开机键,映入眼帘的正是现在的时间,下午三点。
“糟了……”我一拍脑袋,方才想起自己今天本意是要去寻秦萧问个清楚明白的。
着急地起床,毫无章法的收拾打扮,整个活成了一小老太婆,做什么都不利索。
一切准备就绪,已是半个小时后。
我顶着烈日,头戴遮阳帽,身披防晒衣,全副武装地出了门,要多严谨就有多严谨。
又或许,可能觉得严谨的也只有我自己,大概像我这样的装扮落在旁人眼中则只会让人觉得像个神经病。
……
秦萧的私人侦探事务所开在了一座久未经人的小巷子里,破败的楼房,爬满绿色植物的土墙,还有夹杂着青苔的发霉味道,都无一不应征了这里的人烟稀少。
怪不得徐妍找了他那么多年,也未曾寻到他的半点踪迹,原来他躲在了这里。
谅谁也想不到,昔日的秦家大少,会自甘堕落到寄身于贫民窟里,苟且偷生。
他的过往,我也曾从徐妍口中得知一二。所以当看到他坐在一间破旧的办公室里,一身正装,与满室装设都不搭的格调时,着实惊吓到了。
这真的还是徐妍口中那个傲慢的秦萧吗?为什么总觉得是我认错了人。
我小心翼翼的推门,探出脑袋,嘿嘿一笑“呀!在忙呢!”
秦萧百忙之中从电脑前抬头看了我一眼,说“来了,进来吧。”
他的反应不算奇怪,似乎早就预料到了我今天会来找他一般,一切在他看来,是那般自然。
我推门进去,在办公室里一张不大的沙发上坐下,很是不自在的东张西望。
我很疑惑,这么多年,秦萧是怎么熬过来的。摈弃了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