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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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满银不明所以地看着自家老丈人,只见孙玉厚佝偻着腰,走到那堆垃圾旁,犹豫了一下,然后迅速蹲下身,伸出那双布满老茧和裂口的手,开始在里面翻解那些相对完整些,只是?了或者磕碰了一点的菜叶子,主要是白菜
    帮子、萝卜头之类能填肚子的东西。
    王满银的脸瞬间被臊得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左右看看,生怕被熟人看到,然后压低了声音,快速的嚷嚷道:
    “爸!你……你捡这干啥?多丢人呐!”
    孙玉厚头也没抬,手里的动作不停,声音低沉,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固执
    “丢人?饿肚子才?人!这菜叶子,拿回去洗洗煮煮就能顶饿!比那些黑面馍馍强!快,帮忙捡点,挑好的来!”
    王满银僵在了原地,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但是看着自家老丈人那花白的头发和专注捡拾的背影,再想想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他最终一跺脚,也是蹲了下来,学着老丈人的样子,别着脸,飞快地捡拾起来,专挑那些看起来还能
    吃的。
    翁婿俩像是做贼一样,胡乱捡了一堆,用破旧的褂子兜着,低着头急匆匆的逃离了集市,回到了山腰那孔破窑。
    窑洞里昏暗潮湿,孙玉厚找出了那个豁了口的破锅,王满银则拿着捡来的菜跑到山下,在那个浑浊的小水泡子边,胡乱把烂掉的部分掐掉,在水里涮了涮就算洗了。
    回到窑洞,破锅架的几块砖头垒成的简易灶上,点燃捡来的枯树枝子。水烧开了,那些蔫了吧唧带着土腥味的菜叶子被扔进了锅里,咕嘟咕嘟的煮着。
    没有油,更没有盐,只有菜叶子本身那点寡淡的味道。煮出来的汤水泛着可疑的黄色,飘着几点黑乎乎的杂质。
    孙玉厚盛了两碗递给王满银一碗,他自己先端起碗,吹了吹热气,然后大口喝了起来,咀嚼着那被煮的软烂无味的菜帮子,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仿佛在吃什么正常饭菜。
    王满银看着碗里那清汤寡水,卖相极差的东西,胃里一阵翻涌。他犹豫了半天,直到饿得实在受不了,才闭着眼,屏住呼吸,灌了一口下去。
    这味道难以形容,带着土味和淡淡的苦涩,实在称不上好吃。但热乎乎的汤水下肚,确实缓解了那股抓心挠肝般的饥饿感。
    王满银睁开眼,看着对面默默吃着的老丈人。窑洞外是漆黑的夜,远处,县城的灯火依稀可见,窑洞里只有柴火噼啪的燃烧声和两人吞咽食物的声音。
    王满银忽然觉得鼻头一酸,他赶紧低下头,狼吞虎咽地把碗里的东西扒拉进嘴里,连最后那点苦涩的汤水都喝的一滴不剩。
    从这天起,他们俩每天傍晚都会去散集的市场捡菜叶,回来煮一锅无油无盐的菜汤,就成了孙玉厚和王满银在县城拉砖生活的常态。
    他们俩像两头沉默的老黄牛,拉着沉重的砖块,咀嚼着最粗糙的食物,顶着烈日和风尘,一分一分的积攒着那份沉重的希望,以及偿还债务的可能。
    那孔破窑里飘出的带着苦涩味道的炊烟,无声地诉说着生活最底层挣扎的艰辛......
    与孙家翁婿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金家湾金俊文家。在双水村这片土地上,生活的戏剧总是一幕未平,一幕又起,让人应接不暇。
    金光亮家以前在金家湾的名声最臭,属于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那伙,只因为他们家的成分太差,然而随着嗡嗡嗡的结束,金光亮家的二锤居然可以参军了,这在村里引发了一阵轰动。
    这件事儿还没被村民们咀嚼透彻,他们家的邻居金俊文一家,又以另外一种更令人瞠目的方式成为了全新的焦点,他们家那个外出半年多,杳无音信的大儿子金富突然回来了。
    金富的归来本身就是一个大新闻,而令全村人惊掉下巴的是,这个昔日里游手好闲不成器的“溜光”,此番回来,竟完全换了副模样,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众人面前,活脱脱成了个人物。
    金富穿着一身村里人从没见过的时髦衣服,头发留得老长,披散在脖颈里,一副大蛤蟆墨镜遮住了半张脸,脚上的皮鞋擦的正亮,甚至比村里干部金光明穿的还要气派。
    连说话的口音就都变了味儿,猪肉不叫猪肉,叫“大肉”;见了金俊武,也不再叫“二爸”,而是改口叫起了“二叔”。
    但最轰动的,还是他带回来的那些东西。传闻像风一样,刮遍了整个双水村,金富带回来数不清的值钱货,新衣裳,亮晶晶的手表,能唱歌的录音机,还有各种叫不上名堂的新鲜玩意儿;
    光是好布匹就有好几大捆!至于钱,有人信誓旦旦地说,亲眼看见他随手从口袋里就抓出一大把票子。
    全村人都被惊得目瞪口呆,如果说金光亮家因为儿子参军成了“正治暴发户”,那么,金俊文家毫无疑问就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经济暴发户”。
    没几天的功夫,金俊文和他的大儿子金富就在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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