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到底是不是假圣人?从这一件事上就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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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伪学”,毕竟王阳明的理论也曾参考过陆九渊、朱熹等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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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说到知行合一,在朱熹身上还发生过一件轰动朝野、古今争议的事,把这件事说清楚,我们就能知道朱熹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了。
    02.
    公元1182年,浙江一带发生蝗灾,宰相王淮举荐朱熹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并让他当天就上路,朱熹辞谢,因为负责纳粮的人还没有进行奖赏。
    此前朱熹就在崇安、南康等地赈过灾,经验十分丰富。
    等朝廷赏过以后,朱熹才赴浙,到任后颁布了一系列措施,每天外出调查访问百姓疾苦,走遍浙东全境,单人独车,不带随从,尤其重视整肃风纪,效果明显。
    巡查到台州时,有人举报台州知州唐仲友贪赃枉法、伪造官会、嫖宿娼妓等8项罪名,朱熹派人查证后,连上三疏弹劾唐仲友。
    然而这三封奏疏却没有送到宋孝宗案前,因为被宰相王淮扣下了,王淮的妹妹是唐仲友的弟媳,他和唐仲友还是同乡,所以等唐仲友的自辩疏上达朝廷后,王淮才上奏。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南宋“学派”林立,相互之间多有争斗,唐仲友和陈亮为“永康学派”的代表人物,朱熹的“考亭学派”与其对立,彼此都不认同。
    所以朱熹得知奏疏被扣以后,又追奏三疏,并将参与此案的“营妓”严蕊抓捕入狱,移至绍兴府司理院严审。在狱中,严蕊遭遇严刑拷打近两个月,遍体鳞伤,多次昏死。
    据南宋文学家洪迈在《夷坚志》中载,绍兴司理院在审理过程中曾诱供,希望严蕊能承认与唐仲友的苟且关系。严蕊拒不招供,坚称自己冤屈,因此被时人赞为“侠骨才女”,她笔下的那首《卜算子》就和这个案子有关: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严蕊笔下还有一首脍炙人口的《如梦令》:
    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白白与红红,别是东风情味。曾记,曾记。人在武陵微醉。
    一个鼎鼎有名的才女蒙受不白之冤,而且还受到酷刑,所以这个案子的舆论让朝廷倍感压力,甚至岳飞的后人岳霖也为严蕊抱不平,以浙东提刑一职重审严蕊。
    有趣的是,当这个官司打到宋孝宗面前时,宋孝宗一句“秀才之争”就把这件事轻描淡写地化解了。
    此前,宰相王淮曾荐唐仲友为江西提刑,这么一闹后,唐仲友被罢官,王淮就上书奏请孝宗,让朱熹出任江西提刑。
    朱熹自然不接受这样可笑的处理结果,便主动请辞,暂隐武夷山九曲溪畔,潜心着书立说,广收门徒,聚众讲学。
    而岳霖重审严蕊后,为其昭雪,出狱时问严蕊此后作何打算,严蕊就口占了这首《卜算子》。
    之所以这件事饱受争议,是因为史书中的说法完全不同,首先经考证,岳霖从未出任过浙东提刑,此为谬传。
    其次,陈亮与唐仲友交好,同为“永康学派”代表人物,但在这件事上,陈亮是站队朱熹的。此间事了,朱熹就与陈亮展开了义利王霸辩论,力陈浙学之非,不夹私怨。
    由此可见,唐仲友或确有罪行,不过是因为有宰相王涯力挺,孝宗才没有深究。
    但严蕊遭受严刑拷打的确是事实,因此也不能说洪迈编撰的《夷坚志》,对这件事的记载全然有误。这件事发生时,洪迈已经60岁了,文天祥曾这样评价洪迈:我朝言治者曰庆历、元佑、乾淳,厥亦惟欧阳子、苏公兄弟、周益国、三洪氏以其宗工大手掌朝廷文字,以为之缫籍粉泽,功光当时,垂休无穷,岂曰小补之哉?
    能把洪迈与欧阳修和苏轼、苏辙的着述精神相比较,可见洪迈还是极受人敬重的。
    尤其洪迈为人正直,其父洪皓,兄长洪适、洪遵都是南宋着名的学者、重臣,洪皓曾被金人扣留长达15年,洪迈也曾使金。
    作为和朱熹同时代的人,洪迈就算不喜欢朱熹的学说,也不至于妄捏曲折,因为《夷坚志》着成时,朱熹还在世。至于说岳霖未曾出任浙东提刑,或许是作为特使暂理严蕊受诬一案,故史书没有明确记载。
    宋末元初文学家周密在《齐东野语》对这件事亦有详尽描述,细节大致与《夷坚志》同。
    朱熹弹劾唐仲友,主要是贪赃枉法、私造货币、收受贿赂等,对唐仲友与严蕊之间,重点是弹劾他动用库银为40多名营妓置衣,还提前为严蕊办理脱籍,这是有违宋律的。
    而且,在浙江朱熹政绩突出,赈灾有功,从种种迹象看,唐仲友难洗清白。
    所以争议点就落到了严蕊一个人身上,据《宋史》记载,此事案发以后,朝廷曾诏令朱熹赶往其他州郡巡查灾情,但朱熹坐镇台州,并没有奉诏,反而再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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