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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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费!更是咱们过回纥大漠的‘通关文牒’!”郭怀安的明光铠下,还挂着那串缴获的绿松石配饰。
    他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生生挤出来似的,“记住,若遇回纥骑兵,无论他们怎么羞辱勒索,他们要茶叶和丝绸,就给!只要能保住命和留后的表文,把我这身明光铠扒给他们都行!”
    营房内的呼吸瞬间变得粗重,大唐军人的骄傲在这一刻被生生按在地上摩擦,但没有一个人反驳。
    他们懂得其中的重量——安西军能联系到朝廷,比他们个人的荣辱生死重万倍。
    “火长李蛋,即刻升为副队正,带领其余人归戍,镇守北堡!”郭怀安转身,对着那些未被选中的留守士兵,发出了这道命令
    。他的眼神有些复杂,因为他不知道,这是否会成为他最后的遗命。
    “喏!”李蛋等人眼神复杂,他们知道这一去意味着什么,但在军令面前,只有绝对的服从。
    人群迅速退回暗处,将被选中的九人,齐刷刷地向郭怀安上前一步,甲片碰撞发出一片肃杀之气。
    郭怀安大步走向营房最深处的残破夯土床,他半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用手刨出一个被粗布裹得严严实实的黑陶酒坛子。
    那是大历五年时,上一任北堡校尉在战死前,留下的半坛浊酒。
    整整十年了,这坛酒被埋在夯土之下,成了这座北堡的精神念想。
    不到这种生死两茫茫的绝境壮行,连闻一下那酒塞缝隙里的味道,都是一种奢侈的罪过。
    郭怀安用粗糙的大拇指抠去封泥,猛地拔开木塞。
    “啵”的一声闷响。
    一股发酸、甚至带着点霉味的陈旧酒气,瞬间在寒冷逼仄的营房中弥散开来。
    郭怀安端起酒坛,走到那排早已摆好的粗劣陶碗前。
    他用冻得发僵的手指,吝啬、却又庄重地给十个碗里,倾倒着这种浑浊泛黄的酒水。
    酒水实在是太少了。这半坛子浊酒分到十个碗里,将将淹没碗底。
    郭怀安没有说话,他快步走到门外,徒手抓起一把干净的白雪,急步走回,将那一捧晶莹的冰雪,尽量平均地塞进每一个碗里。
    在微弱的火光下,冰雪在这发酸的浊酒中慢慢融化,浑浊的液体泛起细碎刺骨的冰渣。
    “端碗!”郭怀安大喝一声,率先端起一碗冰渣酒。
    九名使团成员齐刷刷地端起酒碗,动作整齐划一,没有一滴酒水洒出。
    郭怀安高高举起酒碗,双眼因为熬夜而变得赤红。他的声音不再低沉,而是宛如在深夜中泣血的金雕:“敬天山!敬战死在此的弟兄!敬大唐!”
    “敬大唐!”九个沙哑的喉咙,同时爆发出雷霆般的怒吼,仿佛要冲破这夯土营房的屋顶,直达九霄。
    众人举起木碗,仰起头,将那碗和着冰渣子、酸涩刺鼻到了极点的浑浊酒水,一饮而尽!
    冰冷的酒水混合着尖锐的冰渣,如同燃烧的刀片一般,粗暴地顺着干涸的喉咙一路割裂而下,直刺胃袋。
    在那饥寒交迫、伤痕累累的躯壳里,这口酸酒瞬间点燃了一团无法熄灭的悲壮野火。
    若是按大唐军中的常理,喝完这九死一生的壮行酒,当狠狠摔碎酒碗,以示“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绝。
    但当第一只手举起到半空时,却硬生生地停住了。他们没有摔。
    孙大壮用磨出毛边的袖口,狠狠擦了一把嘴角残留的酒渍和冰水,动作轻柔地将那个布满豁口的陶碗,稳稳当当地放在了夯土台上。
    “碗留着。”孙大壮咧开嘴,满是横肉的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嘿嘿干笑了两声,眼底却闪烁着令人心碎的执拗,“等老子去长安,把朝廷的救兵领回来……咱们还得用它,喝庆功酒!”
    其余九人闻言,眼眶瞬间红透,纷纷将手中的陶碗规矩地摆回原处。
    那十个残破的空碗,静静地立在火光下,仿佛十条立下的生死契约。
    就在此时,未被选中的人群中突然起了一阵骚动。
    借给张狗娃布匹的士兵李蛋,刚被升为副队长,此刻猛地从队列里冲了出来。
    他一把揪住年轻士兵李长安的褡裢,从自己怀里粗暴地摸出两块还稍显温软的蒸饼——这是他省了两天的口粮,虽然十分心疼,但他依然毫不犹豫地塞进李长安的行囊里。
    “长安,你可给我记清楚了!”李蛋的嗓门有些大,那张布满风霜的脸上,眼泪却混着睫毛上的雪水,肆无忌惮地往下掉,砸在皮甲上,“我借给狗娃的那六十尺褐布,可是有字据的!你要是命大,活着到了长安城,就去找朝廷,替咱们安西军讨回来!你跟圣人说……你跟满朝文武说,咱们安西军的汉子,穷得……穷得连块给刚出生的娃娃裹身子的布,都没有啊!”
    说到最后,李蛋这个在尸山血海里滚了二十年的关中汉子,竟嚎啕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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