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短臂管辖,臂指相依(7000字!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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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较大部落其实不过七十之数。」
    「便要这七十千户,各自供奉勇士三十名,共计两千一百名,每人自带弓箭,再配良马二匹,组蒙古调和营。」
    「调和之意,便是杜绝各家纷争,抑制兼并攻杀。」
    「若再有虎酋西迁之事,大明便以这两千一百兵丁为先导,与右翼共同迎战。」
    「至于驻地,就驻扎在蓟镇,由蓟镇总兵满桂统率。」
    听到自己的名字,满桂赶忙站起,恭恭敬敬朝周围一拱手,这才重新坐下。
    李虞夔继续道:
    「月饷银,便仿照辽左旧例,每兵月给银一点五两,总计年该银三万七千八百两。」
    「此项所费,半数直接给发各部酋长,以作勇士安家支用;半数直接在营中发给,以作诸位勇士日嚼采买之用。」
    这话说得有点含蓄,但这大殿中哪个不是人精?
    几乎是一瞬间,不少官员的脸上不约而同露出了心照不宣的微笑。
    调和?
    恐怕其实和京营示范营、辽东示范营一样,这分明又是一个「蒙古示范营」。只是示范的对象,是蒙古诸部罢了。
    至于月饷,就更加狠毒了。
    一方面,这是应对前面册封之事的筹码,明确给出重新册封的好处一一听话才有钱拿。
    大同、山西、宣府三镇加起来的抚赏银,也不过是八万八千两,这三万七千余两,已经不是一个小数字了。
    (注:为防有人看书不仔细,说一下,抚赏银是白白给钱,类似俸禄,马价银是用钱买马,不一样哈。)
    另一方面,大明的军将贪婪,酋长们何尝又不贪婪呢?
    那一半给酋长的工资,说是安家费,又有多少真能给到士兵家里?
    而直接发到士兵手里的那一半,足以让这些蒙古勇士尝到甜头。
    月入1.5两,在大明都不错了,何况这些蒙古人。
    等他们习惯了这月饷,回到家又会对失去的另一半工资作何感想?
    蒙古人又能否如同大明的军户一样,在被克扣月饷之后还对酋长们忠心耿耿呢?
    当然,这前提是大明这边的军将不能克扣,否则离间之计,恐怕就要变成自残之计了。
    这或许也是专门安排带点蒙古背景的满桂去领军的用意吧。
    李虞夔见众人面露神秘微笑,明白都已听懂,便话语不停,继续说道:
    「其三,乃是改汉名,学汉话。」
    「此策只在蒙古调和营中做,并且要在集训三个月之后,兵饷如数给发之后再作。」
    「毕竞汉蒙杂处,言语不通,不是好事。」
    「有愿改汉名之勇士,一次性给银五钱。」
    「能学通汉话之勇士,再一次性给银一两。」
    「往后,若有愿改汉名之酋长,也可略作奖赏,但这事要后面再说,暂且不论。」
    「至于这笔钱,不需从蓟镇年饷中支出,会单独自理藩院所管马价银中拨款给付,以彰教化。」殿中众人纷纷点头。
    这一招花钱不多,总计就是多发一个月的饷银。
    实则也是一条毒计。
    这种做法和以往边镇惯用的降夷营并不相同。
    以往的降夷营,要么是蒙古勇士自行投靠,要么是部落被吞并之后,离散归降,其来源往往就是口外诸部。
    这样不单单是来源不均匀,也缺乏与原本部落的正常联系。
    但这支「调和营」,可是各部落名正言顺选出来的勇士。
    一旦学通了汉话,起了汉名,那便不止是两千名骑兵了,而是两千名了解草原底细的「先导」。这是要把对降夷的利用,正规化、体系化地做起来啊。
    李虞夔继续往下:
    「其四,则是定义法律。」
    「诸部之中,若有纷争,可寻理藩院派驻大同、宣府、蓟镇的三处办事处来告。」
    「有抄掠他部,偷用各部休耕牧场等违反蒙古律令的;又或是入边寇掠,市买不公等违反大明法律的,都可统一协调,定义劝诫、减赏、革赏等不同处罚。」
    「若是屡教不改,乃至悖声相抗者,便引诸部共同伐之!」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
    「但这一项,蒙古司暂且不能确定何时开始。」
    「具体行事,要根据调和营情况、敌我态势、蒙古反应等来决定,并不完全限定在永昌元年内完成。」朱由检听得心中暗笑。
    他这个皇帝,在明朝内部不欲当裁判,选择亲自下场改革。
    没想到对外,大明却当上裁判了,要给蒙古诸部主持起正义来了。
    这种「长臂管辖」的感觉,倒也不坏。
    一不对,土默特部还是太近了,如今恐怕只能算「短臂管辖」才是。
    李虞夔将最后一项说出:
    「其五,则是互市调整。」
    「过往大明与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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