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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子李聃的称号。蜀王听从了他的话,此事才算得以解决,蜀王从此自己也收敛了许多。
吴履叶南岩
国初,吴履(字德基,兰溪人。)为南康丞。民王琼辉仇里豪罗玉成,执其家人笞辱之。玉成兄子玉汝不胜恚,集少年千余人,围琼辉家,夺之归,缚琼辉,道笞之,濒死,乃释去。琼辉兄弟五人庭诉,断指出血,誓与罗俱死。履念狱成当连千余人,势不便,乃召琼辉,语之曰:“独罗氏围尔家那?”对曰:“千余人。”曰:“千余人皆辱尔耶?”曰:“数人耳。”曰:“汝憾数人,而累千余人,可乎?且众怒难犯,倘不顾死,尽杀尔家,虽尽捕伏法,亦何益于尔?”琼辉悟,顿首唯命。履乃捕笞者四人,于琼辉前杖数十,流血至踵;命罗氏对琼辉引罪拜之,事遂解。
(评注:此等和事老该做,以所全者大也。)
叶公南岩刺蒲时,有群斗者诉于州,一人流血被面,经重创,脑几裂,命且尽。公见之恻然,时家有刀疮药,公即起入内,自捣药,令舁至幕廨,委一谨厚廨子及幕官,曰:“宜善视之,勿令伤风。此人死,汝辈责也。”其家人不令前。乃略加审核,收仇家于狱而释其余。一友人问其故,公曰:“凡人争斗无好气,此人不即救,死矣。此人死,即偿命一人,寡人之妻,孤人之子,又干证连系,不止一人破家;此人愈,特一斗殴罪耳。且人情欲讼胜,虽于骨肉,亦甘心焉,吾所以不令其家人相近也。”未几,伤者平而讼遂息。
(评注:略加调停,遂保全数千人、数千家,岂非大智!)
【译文】
国朝初年,吴履为南康丞。县民王琼辉与同里的富豪罗玉成结下冤仇,他抓住罗玉成家的人鞭打羞辱了一顿带走。罗玉成的哥哥罗玉汝和罗玉成的儿子等人不胜愤怒,集合了一千多名年轻人,围住王琼辉的家,把他们家的人抢回来,又把王琼辉绑住,在半道上把他捶打了个半死,才把他放掉。
王琼辉兄弟五人告到县衙公堂,当堂砍断手指,立下血誓,定要与罗家人同死。吴履考虑到判此案会牵连一千多人,情势多有不便,于是把王琼辉召来,发话问道:“只有罗家的人围住了你家吗?”王琼辉答道:“有一千多人。”他又问:“这一千多人都辱打了你吗?”王琼辉说:“只有几个人。”吴履劝道:“你恨这几个人而连累一千多人,这样做好吗?而且众怒难犯,如果这一千多人不顾死活,把你全家都杀掉,即使把他们都逮捕法办,又对你有什么好处呢?”王琼辉听后醒悟过来,叩头听从吴履的判决。吴履将杖打王琼辉的四个人抓起来,当着王琼辉的面打了几十棍,鲜血一直流到脚后跟;又命令罗家人向王琼辉陪罪下拜。事情就这样解决了。
叶南岩任蒲州知州时,有打群架的人到州里告状。有一个人血流满面,受重伤,脑袋几乎打开花,快死了。叶公见状。心里艰难过,当时他家正好有刀疮药,叶公立即起身回后堂,亲自捣药,命令人把伤者抬到幕宾的一间房子里,交给一个谨慎厚道的衙役和幕僚,对他们说:“你们要好好看护他,不要让他得破伤风。这个人死了,我要追究你们的责任。”伤者的家属也不让进去看,于是将案情略加审问调查,将仇家凶手关到狱中,把其余的人都放了。叶公的一位朋友问他为何这样处理,叶公说:“凡是与人争斗的都怀着怨气,此人若不及时抢救,就会死掉。此人一死,就要有一人偿命,使这些人的妻子成为寡妇,子女成为孤儿,又互相牵连,不止一个人破家。这个人伤好了,就只不过是一件斗殴案件而已。而且人之常情。都想把官司打赢,即使牺牲了自己的至亲骨肉也心甘情愿。因此,我不让他的家属靠近他。”不久,受伤的人痊愈了,一场官司也平息了。
鞠真卿
鞠真卿守润州。民有牛殴者,本罪之外,别令先殴者出钱以与后应者。小人靳财,兼以下愤输钱于敌人。其后终日纷争,相视无敢先下手者。
(评注:金坛王石屏都篥初任建宁令,谒府,府谓曰:“县多‘骡夫’,难治,好为之!”王唯之,然不知“骡夫”何物,讯之,即吴下“打行天罡”之类,大家必畜数人,讼无曲直,挺斗为胜,若小民直气凌之矣。王出示严禁,凡讼有相斗,必恕被打者而加责打人者。民间以打人为戒,骡夫无所用之,期月,此风遂息。此亦鞠公之智也。)
【译文】
鞠真卿担任润州知州时,他规定州中民众凡有斗殴的人,除按斗殴罪处罚外,另外还让先动手的人出钱送给后还手的人。一般人都爱惜钱财,再说把钱送对方也气不过。从此以后,每天虽然仍有许多纷争发生,但双方只瞪着眼争吵,没人敢先下手打人。
赵豫
赵豫为松江府太守,每见讼者非急事,则谕之曰:“明日来!”始皆笑之,故有“松江太守明日来”之谣。不知讼者来,一时之忿,经宿气平,或众为譬解,因而息者多矣。